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呀?6號文是政策,計量檢定規程就不是政策了是不是啊? “承檢機構管得了成百上千家企業的強檢器具臺賬嗎?”就是個很好的例證。企業可以管好幾萬十幾萬臺件測量設備臺賬,一個比企業計量部門能力強大的地方政府建立的法定技術機構管不了“成百上千家企業的強檢器具臺賬”能夠成為理由嗎? 企業的計量器具再多也應該是企業自己管理。不知道你在這里想什么?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居然有能力管你企業的計量器具臺賬,真是奇葩呀。你送檢的器具又不是一家機構,況且今年送這家,明年可能送另外一家,哪家機構管得了你的臺賬啊?今天不作為強檢器具,明天也許就作為強檢器具用,省計量所、行業區域計量站、乃至國家計量院,都能管得了你規矩灣家里的計量器具臺賬?真是笑話。 企業能否控制住非強制檢定方面的風險,是企業自身需求,需要檢定機構操心嗎?一方面說“管不了成百上千家企業的強檢器具臺賬”,一方面把心操在不該操心的非強制檢定上,這難道不是本末倒置嗎? 檢定機構本來就不操心檢定規程規定周期以外的事情,他只對檢定規程規定周期之內的質量作出承諾,瞎操心的是你規矩灣先生。非強檢器具本來就是應該你自己進行計量確認,自己確定檢定周期就完了,承檢機構啥時候擔心你超期不送檢啦?要你為承檢機構操什么心啊?正是因為當時的年代沒有校準才這么做,沒有人說你自己確定的非強檢器具的檢定周期超過《檢定證書》的有效期限不行。 幸虧現在有了“校準”,有了GB/T19022國家標準,自從引入“校準”和“計量確認”后,企業的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完全可以避開法定檢定機構的“檢定”而走“校準”之路,校準可以內部進行,也可以找非法定檢定機構,因此這個局面已經造成檢定機構的困局,將逼迫檢定機構必須改革,人們可以預測,堅持“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許不許”,拒不改革的檢定機構必將死路一條。 造成了什么困局呀?對于非強檢器具,僅僅是多了一條“校準”之路,很好地解決了《檢定證書》的周期與企業自己確定的周期不一致的尷尬局面,是一條雙贏的路。不管過多少年,你規矩灣先生仍然要堅持讓承檢機構出具有效期長于檢定規程規定的最長期限的《檢定證書》這條路早就堵死了,你現在仍然在走這條死路,一條道走到黑。我倒要看看,你什么時候能夠如愿以償地獲得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有效期長于檢定規程規定最長周期的《檢定證書》,你有那個能耐就別送校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