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4-7-4 09:29 編輯
回復 345# 285166790
不了解你的背景。總覺得你的觀點有些怪。
你說:“規范的例子本身只是個參考,并不代表能直接運用。” 我否定的僅僅是GUM和VIM的不確定度部分。是就具體問題而論的。你的觀點則一下子否定所有規范。“規范”就是規定與示范,告訴人們該怎樣做,不該怎樣做。規范的例子,就是樣板,就是規定的體現,就是讓人們學習與運用的。你說“不能用”,那還舉例干什么?還要規范干什么? GUM的測溫例子一出,中國就有施昌彥先生的測溫評定的樣板,列在“國家計量技術法規統一宣貫教材”《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指南》中,作為計量界學習與運用的樣板,是“宣貫”的。施先生是國家計量院的總工程師,他都得照樣學,照樣評定,你怎能說“只是參考”? 我的研究結果是:GUM測溫度的例子,評定錯了,學此例的施先生的評定也錯了。學術研究,必須事實確鑿、是非明確、結論肯定。你可以反對我的看法,那就該說出理由來;講不出理由,可以不表態;像現在這樣,淡化問題,似乎說:“規范的例子對還是錯都無所謂”。這是掩蓋矛盾。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要不得。 - 你說:“何不找些中國計量院之類的高等級計量所,看看他們在實際中的運用更有說服力”。你把“等級”看反了。中國的JJF、JJG是國家級,而GUM是國際級,在不確定度這項學術上,中國完全是學國際的。因此,GUM是高高在上的。你把國家計量院看得很高,其實那里的檢定工作也都得按JJF、JJG,而在不確定度問題上,實質就是按GUM。計量院的高處,是有基準,有各級標準及精密測量儀器。具體檢定員的做法,還不配成為學術討論的對象,因為他們不過是照章辦事。四十年前,我在計量院就帶過幾個檢定員徒弟,他們還不值得我去評論。不確定度的問題,出在專家們的身上。在國家計量院,該追究責任的(僅限于道義上),超不過十個人。 - 你說“頻率計量本來就不適用于GUM方法,老舉那個例子就沒必要了吧”。 你這句話的前半段,是大話、空話,怎能講“頻率計量本來就不適用于GUM方法”?時頻計量是十大計量之一,GUM為什么不適應?能證明GUM不適應頻率計量,就可以證明GUM對所有計量都不能用。 頻率計量,準確度、穩定度都極高,不確定度論的問題容易暴露。 我的例子,錯了你可以反對;但這是事實,是鐵證,我當然要說。事實為什么不可以反復說?人們還沒有普遍承認,必須反復說,直到蒙人的不確定度論消失,才可不再提起。有矛盾,掩蓋是不行的。 - 量值本身的變化,即量值的分散性,是量值的客觀屬性,必須用與測量次數無關的量來描述,那個量就是單值的西格瑪。與是否用平均值無關。平均值的西格瑪,其數學期望是零,不能當隨機變量的表征量。這個問題深些,不確定度論的炮制者,美國的以及一些國際的專家都弄錯了,一般人多數弄錯。借用計量院陳成仁錄像講課的話說:“慢慢體會”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