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7-30 12:32 編輯
標準硬度塊的均勻性必須在檢定硬度計之前用其均勻性允許值確定,不管你用不用它,其均勻性已經在那里鐵板釘釘。 標準硬度塊的均勻性是設計中根據使用要求提出的,在制造中就已經通過大量實驗得到保證,標準硬度塊成品必須滿足設計提出的均勻性要求,是否滿足了要求還需通過檢定活動進行“質量檢驗”加以驗證。因此只要是合格的標準硬度塊,均勻性絕不能超過均勻性允許值。在硬度計檢定值不確定度評定中,應該用檢定規程規定的硬度塊均勻性允許值,而不是檢定證書給出的均勻性,來評估其給硬度計檢定結果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只能通過《檢定證書》獲悉”的均勻性信息只是這塊硬度塊這次的送檢結果,換一塊或下次送檢將不是這個均勻性。而分析用這種硬度塊檢定硬度計的能力夠不夠,必須是所有這種硬度塊都滿足要求,因此應該用規程規定的“允許值”而不是證書上的“檢定值”,必須是“從標準硬度塊檢定規程中查得”。
自己爬上105樓去看看清楚CNAS-TRL-003∶2015《校準和測量能力(CMC)的評定與實例》E3.3條原文截圖是怎么表述的吧,清清楚楚的寫到“根據標準硬度塊檢定證書,325HBW10/3000標準布氏硬度塊均勻度為0.9%;214HBW2.5/187.5標準布氏硬度塊均勻度為1.2%,98.9HBW5/250標準布氏硬度塊均勻度為1.8%。”。再看看JJG147-2005《標準布氏硬度塊檢定規程》中規定的允許值是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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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E3.4條的“標準布氏硬度塊穩定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也同樣要引用檢定證書中的實測值。啥不確定度分量都用合格判據去套算,全世界都一樣,那還叫“校準”嗎?與“檢定”有什么兩樣啊?把“檢定”的理念教條的搬到“校準”里來,一個不懂裝懂,光天化日之下睜眼說瞎話,還死不承認這是“選擇性眼瞎”。這不就是廣大量友深惡痛絕的死皮賴臉的惡劣學風嗎。另一主題被數位資深量友痛批得體無完膚啞口無言,便做起“縮頭烏龜”玩起“失聯”,還好意思說別人沒有技術含量所以拒絕回復。厚皮老臉已經到了如此露骨之地步,癡心妄想都欲成為論壇永遠有理的墨索里尼。 東扯西繞又搬出JJF1033來說事兒,你怎么不說與主題無關啦?啥叫“2016年的JJF1033更明確了這個糾正”啊?本來就是08版的JJF1033名不副實取錯了名,2011年之后發布了那么多新規程規范,包括將來還將發布的新規程規范,哪部標準改成了“測量結果的重復性”啦?不要臉就是不要臉,如此的喜招好挨罵,不成全某版主實在是對不起你某版主這幅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