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4-6-23 09:14 編輯
回復 120# 何必
你提出的問題,很好。你用比較的方法,揭示了JJF1001 表述上的矛盾,你的看法尖銳、深刻。好! 中國的學校教育,有個缺點,就是養成學生的一種思維:凡是書上說的,都是正確的。這種思維,久而久之成為一種習慣,形成對自己的一種思想束縛。于是,看到書上的問題、矛盾,總覺得自己水平低,理解不了。其實,沖破這個思想,那就是思想解放,就會迸發出自信心、創造力! 你讓我回答的問題,其實你心中已有譜,沒譜的人不敢提出這種問題。 我的回答是:計量規范的這些條款是錯誤的。這個錯誤是不確定度論本身的錯誤。 - 計量規范中有關不確定度的條款,不是中國人的原創,而是全盤照搬國際上的不確定度論。由于不確定度論本身是錯誤的,照搬洋人不確定度論的中國計量規范的有關部分,也就不可能不錯。 計量的國家規范,雖然冠以“國家”二字,但它畢竟是技術文件,是以“正確”為前提的。它正確,就該遵守;它自己錯誤,還逼著人家執行,那就沒道理了,就不應該了。 我們的學術討論,就是辨明真偽。好的東西,不管來自哪里,都該認真學習;而對錯誤的東西,就要揭露之、抨擊之、拋棄之! - 一般計量人員都明白,測量計量的表征量,必須包括偏離性與分散性這兩個部分。分散性是測得值對平均值的離散;這是重要的一部分,貝塞爾公式就是處理這個分散性問題。但是,更重要的是“偏離性”,就是測得值的平均值對被測量實際值(客觀值,就是真值)的偏離。對常量測量來說,分散性就是隨機誤差,偏離性就是系統誤差。 不確定度的主定義是“分散性”,而不提“偏離性”,這是“撿個芝麻丟了西瓜”。是不確定度理論的致命傷。本來應為“準確性”,為什么說成“分散性”?因為不確定度論否定誤差理論,不好用誤差理論的語言。 不確定度定義說“分散性”,又不明說是測得值的分散性,還是被測量本身的分散性。于是一般人說是測得值的分散性,因為常量測量的條件下,被測量的量值是常量,即只有一個值,談不上“分散性”。國家質檢總局的李慎安先生解釋說:不確定度定義中的量值就是真值。但是,真值必定是一個值,怎能有“分散性”?當前,李先生的解釋是當家理論;許多宣講人重復這個說法。我認為,這是混淆“常量測量”與“變量測量”的錯誤,是不確定度論的致命傷。定義錯了,于是形成全盤性錯誤。 那么為什么VIM3(包括中國的JJF1001),又說不確定度包含系統誤差呢?因為實踐證明,不包含系統誤差,就沒有意義。只講“分散性”,不確定度就混不下去。提出包含系統誤差是對的,必須的,但又出現三個問題: 1 與主定義的“分散性”矛盾; 2 說誤差理論的分類法不對,又說包含系統誤差,不分類哪有系統誤差?原來的指謫錯了,卻不肯認錯。 3 既包括隨機誤差(分散性),又包括系統誤差,那就是誤差理論的“誤差范圍”,又稱極限誤差或準確度,這些已存在幾百年,夠用了,要你不確定度干甚? - 你提出的質疑,恰是我反對不確定度論的理由之一。我不要求你同意我的看法;但要認真思考一番。這可是當前計量界的重大課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