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沒有見過哪份證書或報告(校準、檢驗檢測、檢測)中給出被測量測量結果時標準“已修正”還是“未修正”字樣,您見過么? 我沒有說是標準“已修正”還是“未修正”,而是說測量結果“已修正”還是“未修正”。沒見過不代表這么做就是錯誤的。把對客戶有用的、有參考價值的信息告知客戶,何錯有之? 《檢定/校準證書》通常都給出了儀器的“示值誤差”,或“標準值”與“示值”的對應關系,就可以得到“修正值”,并不是說非要有“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才能對下一級的測量結果進行修正。已經通過檢定/校準溯源所獲得了儀器實際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下一級的測量結果你修不修正,該儀器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都是那么大。儀器的實際離散特性不可能因為修正而改善。就好比“示值重復性”和“示值變動性”,能通過修正而減小嗎? 校準就應該是修正測量”,實際中呢,您的所有校準都修正測量了么?要實事求是,若是沒有修正測量的,還要使用修正值的不確定度么?總是局限在自己的認知里,為何不多無問問其他同行怎么做的么。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檢定與校準的測量過程要求和操作是有區別的,否則為什么要區分檢定和校準呢。您怎么知道我與其他同行同事沒有交流?但凡接受過葉德培先生不確定度知識培訓的人員,幾乎都贊成這一觀點。即儀器的不確定度與人為規定的誤差極限區間(以零誤差為中心)大小無關,而是與儀器實際誤差為中心的不確定離散區間的大小有關。如果《檢定證書》只給出了儀器的“示值誤差”,沒有給出“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請問,下一級修正測量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中,由該儀器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怎么算?絕大多數人是不是用MPEV去套算出一個不確定度的極限值?與不修正測量有什么區別?多數人這么做,不代表就符合校準定義的真實含義。充其量也就是當不知道儀器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只知道儀器是經檢定合格的情況下,將人為規定的,儀器不確定度的極限要求,作為儀器不確定度可以接受,僅此而已。 這是基于修正測量。那您有沒有問問他,他做的測量,是不是都修正測量了呢,測得值都去查校準證書修正值修正了么? 這要看“測量結果”用于下一級測量過程的準確度要求。對于未知量的測量,可以給出修正后的測量結果,也可以給出不修正的測量結果,同時給出誤差。 這個還真不是,您是沒看到過校準證書中沒有具體的修正值或校準結果的么?有些儀器的示值誤差是按照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各個校準點的誤差經過規定的數據處理方法計算得到,這種校準證書中給出的示值誤差是經過這種數據處理方法計算后的值,您看不到中間各個點的誤差情況,使用時是無法對中間某個點進行修正的。 恕我直言,沒有校準結果的《校準證書》我的確沒有見到過。只有原級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不是通過校準溯源方式獲得的。其他儀器(含測量標準),我確實沒有見過既沒有“校準值”,也沒有“標準值”與“儀器示值”對應關系的《校準證書》。 有的校準證書,就是像這份標準里說的那樣,校準結果給出符合性結論“示值誤差不超過。。。。。?!?,可依據的就是校準規范出具的校準證書,您去找他理論說他出的不對么。 有這樣的《校準證書》嗎?我還真想開開眼界,看看是什么測量設備的《校準證書》,不定量給出“校準結果”,只定性給出“符合性評定結論”的。 是您誤會大家了。修正測量的,大家不會用MPEV去套算,我們都知道,使用校準證書或檢定證書給出的修正值的,要用修正值的不確定度進行評定的。使用標稱值(不修正)的,才去用MPEV進行評定。 完全不是這么回事。173樓截圖的案例,表述得還不夠清楚嗎?關于溯源證書提供的不確定度信息如何用,我不想多說了,該列的證據我也列出了。這個問題已經在CNAS-TRL-003:2015《校準和測量能力(CMC)的評定與實例》第4.4.1.2條(見165樓截圖)說得非常清楚了,用它進行B類評定,與是否修正測量沒有任何的關系。 您理解的測量不確定度,不考慮“準確性”即不考慮“真值”,現在叫約定量值。我理解的測量不確定度,是考慮了被測量的“真值”的。您理解的是“測得值所在的區間”,我理解的是“被測量實際值所在的區間”。 這不是我理解的,而是國內不確定度的權威專家葉德培先生說的(見127樓截圖)?!皽y得值”本身就是廣義的,包括修之前的測得值,或修正后的測得值。我的意思是兩個不確定度區間的寬度一致,修正前的測得值與修正后的測得值,僅僅是代表不確定度區間的中心位置(后者相當于前者在坐標軸上平移了修正值個單位)。但分布形態和不確定度區間的寬度,不會因為修正而改變。 在認可委那里,通用所說的校準和測量能力(測量范圍和測量不確定度),我認為應該是“被測量實際值所在的區間”,而不是僅是機構提供的他的“測得值所在的區間”。作為用戶,選擇機構時當然是選擇“被測量實際值所在的區間”小的,也就是“測得準”的,否則如何進行選擇。 所以說校準的理念就是修正測量沒有錯。“被測量實際值所在的區間”這句話也沒有錯,修正后的測得值,就等于實際值(或“校準值”)。所以在整個校準鏈中,從國家基準所復現的量值,到最末一級的測量結果的誤差估計值都是零(準確度一致),只有“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自上而下逐級擴大。這一點“檢定”就做不到。因為“檢定”是誤差限控制理念,只要各級測量設備的誤差限與被測對象的誤差限之比,滿足量傳比要求(測量設備經檢定合格),通常就是做不修正測量。所以從國家基準所復現的量值,到最末一級的測量結果,除了“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自上而下逐級擴大,“測量結果的誤差”也是自上而下追擴大,但總體可控。 修正就是對已知系統誤差進行了最大限度的補償,但這不是不確定度的功勞,而是誤差的功勞。不確定度是定量表征離散程度的參量,沒有表征偏移程度的功能,后者的定量表征指標是“誤差”,而不是“示值重復性”、“示值變動性”、“示值波動性”、“均勻度”等參量,這些參量是沒法通過修正的手段來降低的。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參數定義的物理意義不同,功能各異,不容混淆。 史錦順老先生的確是時頻計量領域的老前輩,但他一直是不確定度理論的唱衰者。對于他的執著,本人表示敬佩。他的觀點與都成、崔偉群幾位老前輩的觀點卻有很大的分歧。且他的觀點,多數量友持不贊同態度。他的這一觀點與我在127樓曬出的葉德培先生的觀點相比,完全就是格格不入的。他將“偏移性”與“離散性”攪合在一起了,他對“不確定度是以一定概率(取95%)包含真值的區間的半寬”這句話的理解,是“以真值為中心的區間半寬度”。但我對這句話意思的理解,是“以真值的最佳估計值為中心的區間半寬度”。即:真值是以一定的概率(取95%),落在以最佳估計值為中心的區間半寬度里。“真值”如果是固定不變的,客觀存在的,那它就是個“常數”,沒有不確定度。所以我也不贊同他的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