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口口聲聲說要人人平等,談到具體問題就使用雙重標準。你強行拒絕不違法,客戶堅持索要倒違法了?這叫公平平等嗎? 沒有哪個傻瓜愿意在客戶并無要求的情況,自己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主動做無謂的勞動,向顧客付出無效成果。 “附錄部分給出了不確定度評定的示例”是報批檢定規程必須的資料,用于證明設計的檢定方法可信性合格,同時也是給檢定規程使用者一個參考。 前面說人家給出了是傻瓜,后面說人家給出了就不傻。你可真會取你之所需嘢,你不愿意給就說人家給了的是傻瓜,你愿意給就說人家給了的不傻。那份標準里規定了“評定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是報批檢定規程必須的材料啊?又是你在編故事吧。即便是上報材料,那也不應該放進檢定規程的正文里。按照你的邏輯,放進去了就是違反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的規定,就是違法違規。你不承認也沒用,法規條文沒有一處說到了在檢定規程正文中要包括評定不確定度的內容。“同時也是給檢定規程使用者一個參考。”像你這么牛逼的人還需要參考嗎?從來不評定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的人啥時候需要參考呀?評定出的這個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檢定證書》里不需要,客戶也不需要,你評它是不是做傻事呀?你不評它是不是規程起草人是“傻瓜”呀?按照你的“規氏法則”,如此還不叫違法嗎? 上級機構能提供自然皆大歡喜,人家就是依據檢定規程規定拒絕給出不確定度,實驗室就該選第二個方案,而不能強制上級機構,不給就如何如何,乃至罵人家牛逼,不給就如何如何是自己違了法,不是上級檢定機構違法。 老叫實驗室選第二方案,你上級機構為何不能選第二方案呀?強行拒絕給出不確定度,也強行拒絕提供評定不確定度所需的原始校準數據,事實上已經造成了逼迫客戶無法獲取和自行評估的事實(獲取該不確定度只有上級機構給出和提供原始數據讓客戶自行評估這兩條路,我在251樓和342樓曬出的兩份證書截圖就是有力的證據)。不要在這里給我歪曲事實,我什么時候說了“強制要求上級機構必須在《檢定證書》中給出不確定度信息啦?在254樓我就說:“我從來沒有說過《檢定證書》必須給出不確定度,也沒有說強迫承檢機構必須給,而是客戶依據CNAS的要求(承檢機構也是知道的)求你給,而你討論到現在,仍然是在絞盡腦汁,想方設法,找出各種理由就是拒絕給。我前面早就說過了,如果你不給出不確定度信息,給出檢測原始數據(如251樓的截圖),讓客戶自評也是可以的。”你采取這種篡改事實的惡劣行為實在是可恥,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對于你這種惡劣行經,還需要對你采取日本婦女式的禮節點頭哈腰不成,說你“牛逼”就算是客氣的了,我早已給你下了定論: 一張嘴巴兩片皮, 橫說豎說都有理, 別人說“不”都是錯 自己說“不”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