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4-3-25 22:46 編輯
數(shù)字某人說:我的意思是當一臺計量器具的年穩(wěn)定性優(yōu)于校準這臺計量器具的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時候,可以用這臺儀器校準結果修正值或實際值的不確定度來代替這臺儀器的MPE評定不確定度。 否則 還是用這臺儀器的MPE去評定不確定度最為保險。 看看CNAS的規(guī)范化文件是怎么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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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5 22:04 上傳
這與穩(wěn)定性有什么關系?其最后一段說的就是用最大允差套算的方法,但這是在檢定證書未給出“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的情況下,才采取這種“偷懶”之舉。當檢定/校準證書已經給出了“檢定/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時,就應當按第4.4.1.2條第1段~第3段所述的方法進行B類評定,與是否修正使用沒有任何關系。 再來看看下面這段表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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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5 22:28 上傳
這是忽略了年穩(wěn)定性嗎?數(shù)字某人純粹就是不懂裝懂在這里瞎扯。 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并非越小越好,一味的追求不確定度越小,而采用不合理的方法來評定不確定度,只會對你的測量結果帶來 不可控的風險。 這是一味追求不確定度越小嗎?這是不合理的評估方法嗎?這才是真實的、具有“計量溯源性”的儀器“實際復現(xiàn)量值的不確定度”。這么評出來的不確定度,有什么不可控風險啊?自己對自己的測量結果不自信,怕?lián)煟@才是點中了數(shù)字某人的七寸命門之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