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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觀三月有余,得到的是某蠢貨自拉自唱孤芳自賞無人搭理的結局,可喜可賀。不好意思,恕本人來遲,回復一聲“呵呵”,以示“捧場”,免得你寂寞難堪!
《浙江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管理辦法》從頭到尾,沒有一處出現了限制異地不得使用地方計量檢定規程的條款。反而在以下條款作了明確的規定:
1、第十七條,評審專家人選在全國范圍內選聘;
2、第十八條第(四)款明確規定:不得設置限制企業合法經營或妨害公平競爭的條款;
3、第二十二條規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還應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的網站公示,在全國范圍內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4、第二十四條規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文本應同時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的網站,在全國范圍內向全社會公布。
根據以上規定,浙江以外地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自愿采用浙江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開展檢定工作,沒有違反任何一部法律法規。也只有這個數字蠢貨,認為此舉是違法的。
異地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不能在本省建立計量標準,難道不是不能依據該檢定規程在本省開展檢定嗎?換湯不換藥,跟我玩這種蹩腳把戲,你還嫩了點。
發出 《浙江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管理辦法》 本意是 對于同一計量器具,有國家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的,地方規程或規范自行作廢 。
第二十五條規定:如發生現有地方計量技術規范與當前法律、法規和規章不一致、相應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發布實施、引用文件發生重大變更、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導致現有計量技術規范整體或部分條款不適用等情況,相應地方計量技術規范應予修訂或廢止。
是“修訂或廢止”還是“自行作廢”呀,蠢貨?
斷章取義,到處造謠!!!!!!
為什么要加進去自己的文字?!!!!
求求你做個人吧?!!!少干點 偷雞摸狗的事情。
能不能光明正大的!!!!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地方檢定規程,沒跟你討論地方校準規范,我表述地方檢定規程的意思方面,與該《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有矛盾嗎?有沖突媽啊?你告訴大家,這兩條所說的“市場監管總局”是哪個市場監管總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在是在什么范圍內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全省范圍,還是全國范圍,還是全世界范圍?你這個蠢貨還想在這里抓把柄撈救命稻草啊?什么玩意兒!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8 16:56 難道不是不能依據該檢定規程在本省開展檢定嗎?換湯不換藥,跟我玩這種蹩腳把戲,你還嫩了點。 蠢貨,校 ...
蠢貨,校準不是計量行為嗎?
檢定都可以用,校準就更沒有問題了。況且校準當下尚不屬于法制計量,誰用都不違法。既然自己都認為是好東西,為什么還要藏著掖著不讓別人用呢?恐怕也只有你這個蠢貨,才會想出此類損人不利己的奇葩怪招。
蠢貨,浙江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管理辦法不包括校準嗎?
包括校準有能怎么樣呢?他說了不讓別人用嗎?真是蠢得死!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9 07:11 檢定都可以用,校準就更沒有問題了。況且校準當下尚不屬于法制計量,誰用都不違法。既然自己都認為是好東 ...
如果同一計量器具,異地地方計量規程或規范能用來建標,為什么還要國家規程規范?為什么在沒有國家規程規范的前提下,每個省還要出臺各自的地方規程規范?!!!
看看這位蠢貨笨到了何種地步。
國家如果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且也能滿足當地的需求,恐怕也只有你這個傻了吧唧的蠢貨才會去編制地方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正是因為國家沒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或現行有效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不能滿足本地區的需要,才會去編制地方規程/規范。在國家沒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的前提下,異地已經發布實施的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能夠滿足本地開展相應的檢定/校準技術活動,為什么不可以自愿直接采用啊?還非得要剽竊抄襲別人的成果,作為本地的標準才能使用嗎?真實一副豬腦!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9 13:47 國家如果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且也能滿足當地的需求,恐怕也只有你這個傻了吧唧的蠢貨才會去 ...
同一個計量器具,在國家沒有規程或規范之前,會出現好幾個省的地方規程或規范。這你難道不知道?蠢貨。
豬就是豬,各地的要求不同,編制前又沒有互相通氣協調打招呼,同一器具出現不同的地方規程或規范完全正常,也只有你這個蠢貨拎不清。
再者,既然有地方的計量規程或規范,為什么國家還要出同一個計量器具的規程或規范?
正是因為新計量器具逐漸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所以才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檢定/校準方法標準。有很多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都是先有地方或行業標準,然后再升版到國家標準的。當國家標準能夠覆蓋地方或行業標準時,地方或行業標準要么進行修訂,要么宣布廢止。你這個蠢貨哪里拎得清這些道道啊。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10 07:13 豬就是豬,各地的要求不同,編制前又沒有互相通氣協調打招呼,同一器具出現不同的地方規程或規范完全正常 ...
讓你找個異地地方規程或規范建標的計量標準考核證書,你找到沒有?!!!
根本不需要找,只要你有這個需求,你去建標申請考核試試,看他受不受理。他若不受理,可以要求他給出依據什么標準的哪一條哪一款拒絕受理。
按照你蠢貨的觀點,異地地方規程能用,還有必要再出個國家規程或規范嗎?!!!
當然有必要咯。兩者的約束力不一樣你懂不懂?你了解有多少國家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是由地方、行業、部門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升級而來的嗎?國家規程/規范在國內屬優先采用,地方規程/規范在當地屬約定采用,帶有強制性。在異地屬于自愿采用,不具有強制性。你懂什么?懂個屁!
現在講的計量規程或規范,別扯什么標準 。
雖然計量規程或規范也屬于標準,但是歸口單位不一樣。
豬啊,跟歸口單位有什么關系呀?非得你管就叫標準,別人管就不叫標準啦?蠢得死!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13 07:14 根本不需要找,只要你有這個需求,你去建標申請考核試試,看他受不受理。他若不受理,可以要求他給出依據 ...
臉都不需要了你不是最喜歡曬證據嗎?關鍵時刻,證據呢?啞炮了?!!!!
你這頭豬是不是臉皮特厚啊?你的證據呢?拿出來呀?叫你去試你不去試,叫你去問你也不敢去問,你跟我嚼什么蛆呀?
蠢貨又在發表莫名其妙的觀點了。你這種鬼話讓人看到豈不笑掉大牙?!!!!
你也就只有這能耐,還能扯出啥技術來?除了你這頭蠢豬在這里傻笑、蠢笑,還有誰笑?
歸口單位不一樣,說明情況就不一樣,蠢貨,連這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歸口單位不一樣,就不是標準啦?你懂個鳥!
拿不出證據就趕緊閉嘴,別一天天在那里自己想自己的。
我曬出的證據多得很,只是你這個蠢貨瞎了眼看不見。你的證據在哪里?曬不出證據又嘴賤的,就是你這個臭不要臉的蠢貨!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13 13:39 蠢貨,拿不出你所謂的證據就閉嘴吧。別在這里瞎比比了。
你最好識相閉嘴滾遠一點,別給臉不要臉。有能耐把反駁的證據曬出來。
237358527 發表于 2022-6-13 14:51 蠢貨,你又拿出什么狗屁證據出來了? 還不是就你嘴里的廢話
我哪句話是廢話呀,蠢豬?歸口單位不同,就將其不視為標準,這就是你這頭豬拿出的所謂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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