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冊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概念] 示值和示值誤差的測量不確定度是一樣的嗎?

  [復制鏈接]
176#
路云 發表于 2014-5-23 06:48:5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5-22 10:52 編輯

回復 175# 規矩灣錦苑

我說同類型、同規格的所有被校器具的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全國都一樣,且年年都不會變,你卻不正面回答我說的這個問題。“示值”和“示值誤差”是兩個不同的參量,這一點我并沒有否認。我只是說它們的波動范圍(或區間)是同步一致的,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對于同一被校器具來說,不同的參量,波動范圍不能相同嗎?我再一次強調,我說的是區間的大小,不是區間的坐標(區間范圍賦予的對象)。就拿檢定來說吧,我說“示值變動性”等于“示值誤差的變動性”,這句話有錯嗎?“變動性”是另一個參量,無論是對“示值”還是對“誤差”其物理意義都是一樣的。說這兩者不相等,無論如何也是站不住腳的。
177#
285166790 發表于 2014-5-23 08:26:4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4# 規矩灣錦苑


   那如果被測儀器示值由于重復性不穩定時,如何應用測量模型Y=X?被測儀器示值在隨機波動,你怎么通過這個模型得到與被測儀器某個固定點對應的校準值?如何你完全不考慮被測儀器的狀況,那么這個測量結果就是和被測儀器無關的了,那么您進行的是對誰的測量工作呢?
178#
jktesla 發表于 2014-5-23 13:11: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6# 路云


   個人覺得這樣理解挺好,根深層次的東西就要讓專家們再去研究了
179#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23 21:28:04 | 只看該作者
兼答176和177樓  測量結果屬于被測儀器,怎么可以說與被測儀器無關呢,和被測儀器無關的是該被測儀器的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示值是被校對象,即是被測對象,儀器示值重復性不穩定受影響的是被測對象,受影響的是測量結果(示值校準結果),不是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
  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只與構成出具測量結果的測量過程諸要素有關,出具測量結果的測量過程可用測量模型來表達,因此,測量結果(輸出量)的不確定度只與測量模型的各輸入量有關,輸入量的信息已知用a/k的B類評定方法足矣,輸入量的信息未知,評估者迫不得已才花錢、花時間、花精力作重復性實驗,用A類評定方法評定。
  同類型、同規格的所有被校器具的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全國都一樣,且年年都不會變,這就對了,因為測量方法沒變,使用的測量設備沒變,環境條件要求沒變,測量方法(含校準方法)也沒變,這個方法的不確定度就不應該改變,除非檢定規程換版更改了校準方法或所用計量標準。對于同一種被校器具來說,波動范圍受同一個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約束,肯定是相同的,對示值的影響范圍當然也是相同的。“變動性”是另一個參量,但卻在示值的校準結果“允差”范圍內,絕不會有任何一種測量設備的波動性超過其示值校準結果的允差范圍。
180#
路云 發表于 2014-5-23 23:59: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5-23 04:01 編輯

回復 179# 規矩灣錦苑

被校器具的重復性相差甚遠,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卻沒有反映,這完全沒有道理。用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來取代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又是一個錯誤。所謂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是被測對象的量值未知,如:用卡尺測量工件的尺寸,用電子秤稱量某未知重量的物體等。而校準則是對有示值輸出的計量器具,是要確定被校器具的示值與測量標準所復現的量值的關系。前者既無示值,也不知量值,談何校準呀?實際上就是標準量值的復現,或稱“賦值”。

示值是被校對象,即是被測對象,儀器示值重復性不穩定受影響的是被測對象,受影響的是測量結果(示值校準結果),不是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

不要忘了,什么叫“影響量”?不是輸入量但對測量結果有影響的量,這就叫“影響量”。既然承認示值重復性對示值校準結果有影響,那么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怎么又與它無關呢?這就是您所說的“不重復、不遺漏”嗎?這種說辭讓誰都無法理解和接受。

同類型、同規格的所有被校器具的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全國都一樣,且年年都不會變,這就對了,因為測量方法沒變,使用的測量設備沒變,環境條件要求沒變,測量方法(含校準方法)也沒變,這個方法的不確定度就不應該改變,除非檢定規程換版更改了校準方法或所用計量標準。對于同一種被校器具來說,波動范圍受同一個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約束,肯定是相同的,對示值的影響范圍當然也是相同的。“變動性”是另一個參量,但卻在示值的校準結果“允差”范圍內,絕不會有任何一種測量設備的波動性超過其示值校準結果的允差范圍。

我不知道這“對”在哪里,全國的計量器具、測量標準都無需進行示值校準了,只需對照相應的規程中的技術要求就可得到“示值計算(非校準)不確定度”,全國通用,長期有效。這純粹是歪理。什么都沒變,那經CNAS認可的各校準實驗室的CMC(校準與測量能力)都各不相同,它是怎么出來的?使用的測量設備沒變嗎?您用的測量設備與我用的測量設備是同一臺嗎?十年前的測量設備與新購置的測量設備的計量性能一樣嗎?您的測量環境與我的測量環境一樣嗎?您為何總將通用的技術要求來套呢?通用的技術要求大家都能夠達到,您是不是認為只要大家都達到了通用技術要求,那大家的校準能力水平就都應該是一樣的,《建標報告》中所評定的標準裝置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也應該是一樣的,CMC也應該是一樣的。錯!

被校器具示值(或誤差)的波動范圍,怎么可能受檢定規程的制約呢(校準規范無此約束)?這是被校器具本身所固有的屬性,同型號、同規格的兩臺計量器具的重復性也各不相同,檢定規程上的技術要求只是一個合格判據。這個判據對于校準來說即無關也無用,因為校準無需作符合性判定結論,符合性判據不是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而是被校器具的預期使用要求。就像我們說“沒有疾病的人是健康的人”一樣,它能約束人不生病嗎?我現在要您這位醫生做的,不是讓您判斷就醫者是不是健康人,而是要您如實報告就醫者的健康狀況,是不是健康人,讓家屬去判斷。我真不明白校準為何要將被校器具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這個既與校準結果無關,也不會對校準結果產生絲毫影響的東西扯進來。

181#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24 11:09: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0# 路云

  被校器具的重復性相差甚遠,對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卻無影響,這是有道理的。人們對同類器具的“示值” 通過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或生產標準提出“允差”的“計量要求”,被校對象個體卻千差萬別,所以才需要對器具“個體”逐一校準,只有器具個體的特性滿足了人們對器具群體的要求才能判該個體為合格。示值重復性直接影響和包含在器具顯示值的大小之中,當屬被校對象的一個組成部分。每個被校對象個體的示值可能大也可能小,可能合格也可能不合格,這都不是測量不確定度所起的作用。測量不確定度只是告訴人們用來判定被校器具合格與否的測量結果或出具該測量結果的測量方案質量高低,告訴人們測量結果或測量方案的可信性(又稱可疑度或可靠性)如何,其質量是否合格。路兄提到的“建標報告”中不確定度評定結果,就是指用擬建計量標準,按規范的檢定/校準方法開展檢定/校準活動時,該測量方案的測量不確定度,而不是具體校準結果或計量標準器自身的不確定度。
  原則上或理論上校準時并不需要校準人員判定被校器具的符合性,但校準結果能否在本單位的某個測量活動中被使用,仍然需使用單位通過“計量確認”活動來判定,有時甚至顧客要求校準人員給出符合性判定結果,根據顧客為關注焦點的原則,校準人員也還是需要進行符合性判定。因此,正確給出校準結果不確定度仍然至關重要,根據測量模型正確評定各個標準不確定度分量,乃至CMC也同樣至關重要。該評定重復性引入的分量沒評定是錯誤的,不該評定重復性引入的分量刻意增加這個分量同樣錯誤,該與不該就看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是否包含有被校儀器的讀數值或顯示值。
  路兄所說的“影響量”定義是正確的,影響量也可能并不是輸入量,但在分析某個輸入量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時必須考慮其影響量對該輸入量的影響,這在不確定度分量評估中被稱之為不確定度分量的“子項”,子項合成后為分量,分量合成后為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再乘以包含因子即可得到擴展不確定度,這是不確定度評定的主要步驟。示值重復性對示值校準結果有影響,但對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沒影響,因為被校儀器的顯示值或讀數值在測量模型中是“輸出量”,并非“輸入量”。當被校參數是“示值誤差”時,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有被校儀器顯示值或讀數值的身影,示值誤差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丟失了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就犯了“遺漏”的錯誤。
  “同類型、同規格的所有被校器具的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全國都一樣,且年年都不會變”是對的,對就對在這是對按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規定的檢定/校準方法使用相同的計量標準開展同一項檢定/校準工作的校準過程(校準活動)的不確定度評定,無論何時何地的評定結果一定相同。這也是建標時不確定度評定的目的和作用,這種評定不是針對具體某個測量結果而是針對這種測量方案的評定,具體某個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理應小于這個評定結果,因此測量者(檢定員、校準員)可將此評定結果代替某個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寫入檢測報告。對給出的測量結果而言,這是安全的。
  如果用醫患關系來比喻測量不確定度的作用,那么測量者(醫生)將給出診斷結果和診斷結果的“不確定度”,其中“不確定度”既不是判斷醫生是否健康也不是判斷患者是否健康,而是向患者的承諾診斷報告的質量:給你的無癌變或癌變大小診斷結果的可靠性是在一定的區間范圍內的(比如說是“胃”),在這個“范圍”內診斷報告是正確的,診斷結果若超出這個范圍使用,就是不可靠的或錯誤的,將會造成“誤判”,無法保證本診斷結果用于你的健康合格與否的判斷不失誤。患者是否生病的確是其本身固有,而不是診斷后才發生的。醫生(測量者)的目的是診斷(測量)出病變或健康的結果,但是否健康和病變必須依據一個診斷標準,這就是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中的“計量要求”,因此,必須將患者的“校準結果”與“被校器具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相比較,只要診斷結果說明白了,診斷標準清清楚楚了,任何醫生甚至家屬對“病情”的判斷都不會失誤。
  路兄所說“檢定規程上的技術要求只是一個合格判據。這個判據對于校準來說即無關也無用,因為校準無需作符合性判定結論,符合性判據不是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而是被校器具的預期使用要求”也是對的。但測量結果最終還是要用于被測對象的符合性判斷的,測量者給出的測量結果能否用于被測對象符合性的判斷就至為重要。判斷測量結果能否被使用的重要分水嶺就是U/T≤1/3。其中T是被測對象的控制限,不了解T就無法知道測量者給出的測量結果能否使用。給出的測量結果不能約束被測對象的固有合格狀態,但測量結果用于其合格狀態的判定有沒有風險,需要知道U,也需要知道T。
182#
路云 發表于 2014-5-24 20:10: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5-24 00:25 編輯

回復 181# 規矩灣錦苑


看來我們的觀點無法達成一致,只有各自保留,待其他量友去評判甄別,也希望今后有權威部門發布這方面的解釋。

我已經說過n遍了,測量模型①La=Ls中的La,與測量模型②L=Ls+d中的L是不同的,前者的La是實際值,后者的L是實際示值,而您卻硬要將它倆劃等號。模型①的讀數來源只有一個,那就是測量標準(或測量設備),所以它評出的不確定度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模型②的讀數來源有兩個,一個是被校器具,另一個是測量標準,因此它評出的不確定度才是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前者適用于賦值、定值、以及對未知量的測量,后者才適用于對被校計量器具的示值校準。前者與被校器具的計量性能無絲毫關系,后者與被校器具的計量性能有很大的關系。您把測量結果當成了校準結果,所以才會說兩個重復性相差甚遠的被校器具,其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會是一致的,而且是依據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算出來的,全國通用,長期有效。究竟是否有道理,我就不說了。

測量不確定度只是告訴人們用來判定被校器具合格與否的測量結果或出具該測量結果的測量方案質量高低,告訴人們測量結果或測量方案的可信性(又稱可疑度或可靠性)如何,其質量是否合格。

您告訴了人們什么啦?全國的示值校準結果都是一樣的,測量方案都是可信的,質量沒有不合格的,因為您的所謂示值校準測量模型①與被校器具的計量性能沒有任何的關系。

路兄提到的“建標報告”中不確定度評定結果,就是指用擬建計量標準,按規范的檢定/校準方法開展檢定/校準活動時,該測量方案的測量不確定度,而不是具體校準結果或計量標準器自身的不確定度。

“同類型、同規格的所有被校器具的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全國都一樣,且年年都不會變”是對的,對就對在這是對按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規定的檢定/校準方法使用相同的計量標準開展同一項檢定/校準工作的校準過程(校準活動)的不確定度評定,無論何時何地的評定結果一定相同。這也是建標時不確定度評定的目的和作用,這種評定不是針對具體某個測量結果而是針對這種測量方案的評定,具體某個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理應小于這個評定結果,因此測量者(檢定員、校準員)可將此評定結果代替某個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寫入檢測報告。對給出的測量結果而言,這是安全的。

以上又是您個人的規定,《建標報告》中的不確定度評定只是針對測量方案嗎?不是校準結果或計量標準器自身的不確定度嗎?看看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第4.2.3條第一段是怎么說的吧:“計量標準的重復性通常是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一個不確定度來源。”在該規范的實施指南第88頁有關重復性試驗的幾點說明有這么一句話:“測量結果的重復性通常都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來源之一,因此在進行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時,應當考慮重復性對測量結果的影響。”以上所說的重復性,是指標準裝置的重復性,而非被校器具的重復性。標準裝置的重復性是個性化的計量屬性(它與標準裝置的新舊程度、使用頻率、保養狀況、環境條件都有關系),并非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因此每家計量技術機構評定出的這個不確定度是有差異的。所以一件器具送東家校與送西家校所得到的示值校準結果不一定是相同的。而依據檢定規程上的技術要求算出來的這個不確定度是最大的不確定度(即最差校準能力),這個當然全國都一樣咯。而您卻錯誤的將此最差校準能力,當作對被校器具進行示值校準所得到的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直接進行了引用。而且還美其名曰“提高了安全性,降低了誤判風險”。

關于被校器具的重復性是否需要考慮,在該標準實施指南第65頁關于“檢定或校準測量不確定度”的填表說明是這樣描述的:“此處的‘測量不確定度’是指在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下,用該計量標準對常規的被檢定(或校準)對象,進行檢定(或校準)時所得結果的不確定度。因此,在該不確定度中應包含被測對象和環境條件對測量結果的影響。這里所說的“被測對象和環境條件對測量結果的影響”,不是指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而是實際影響,是實實在在的對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產生了定量的貢獻。因此說,依據JJF1033的要求,《建標報告》中所評定的不確定度,是指用該測量標準開展檢定/校準時所得到的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而不是“標準裝置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那么依據該標準,無論是對示值(校準值),還是對示值誤差進行校準,都必須考慮被校器具重復性的影響。

關于不確定度在計量業務域的應用涉及到四個標準,上面所說的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范》是其中之一,它所要求評定的不確定度是“檢定或校準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它與被校器具有關。以下三個標準所說的不確定度與JJF1033-2008有所不同:

1、JJF(軍工)3-2012《國防軍工計量標準器具技術報告編寫要求》,該標準要求評定的不確定度是標準裝置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一般不包括被測對象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2、GJB 2749A-2009《軍事計量測量標準建立與保持通用要求》,該標準要求評定兩個不確定度,一個是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同上),一般不包括被測對象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另一個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注:檢定或校準的測量結果是指檢定、校準得到的被測件的示值誤差、校準值或修正值),并且在5.2.12.3條明確指出:“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只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一個分量,一般不應直接引用作為測量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并且還特地給出注釋:“測量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僅與測量標準、測量原理和測量方法有關,還與實際被測件有關”

3、CNAS-CL07:2011《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該標準主要是說CMC(校準與測量能力)與校準證書中報告測量不確定度的關系,其中第5.5條說:“在校準證書中報告測量不確定度的來源時,應包含校準期間短期的不確定度分量和可以合理的歸為來源于客戶的被校設備的不確定度分量。一般情況下,不確定度應包含評估CMC時相同的分量,除非評估的“現有的最佳儀器”的不確定度分量被客戶儀器的不確定度分量取代,因此,報告的不確定度往往比CMC大。”第5.6條說:“獲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

從以上的四個標準看,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只是校準結果不確定度的一個分量,都沒有看到像您所說的“引用檢定規程中的最大允差技術要求”做一個B類評定,就當作示值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發布。從上述第2、3點看,對被校器具進行校準所出具的《校準證書》中的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應該大于CMC,更應該大于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而不是像您所說的“理應小于這個評定結果”(這個所謂的“平的結果”實際上是最差能力)。如果真像您所言,那量值傳遞從上至下,不確定度將越傳越小,豈不怪哉。

183#
516790405 發表于 2014-5-26 09:13:12 | 只看該作者
不確定度確實值得深入研究。。
184#
285166790 發表于 2014-5-26 21:48: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1# 規矩灣錦苑


   版主對不確定度合成方法的理解有重大問題,一言難盡啊。
185#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26 23:58: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2# 路云

  我從不反對“測量模型①La=Ls中的La,與測量模型②L=Ls+d中的L是不同的,前者的La是實際值,后者的L是實際示值”,我只是提醒業內人士一定要清楚地認識到,前者的La是儀器某個“(指)示值”的測量結果,L是實物量具“標稱值”的測量結果,都是被測參數的測得值或測量結果。前者是將主標準器量值賦予被校儀器示值,后者是將主標準器量值和計量標準裝置的輔助設備儀器讀得的差值同時賦予被校實物量具的標稱值。兩個測量模型的輸出量不同,輸入量更是不同,它們的不確定度如果相同那就是編造了天方夜譚式的故事。
  “測量結果的重復性通常都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來源之一,因此在進行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時,應當考慮重復性對測量結果的影響。”這句話是有前提條件的。當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有被校測量設備的讀數時,這句話是成立的,當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并無被校測量設備的讀數身影時,這句話就是錯誤的。
  1.JJF(軍工)3-2012要求評定的不確定度是標準裝置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一般不包括被測對象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這是對建標報告的不確定度評定要求,也就是說是對使用擬建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校準過程(方法)的不確定度,不是對某個具體測量設備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
  2.GJB2749A-2009與JJF(軍工)3-2012的要求一致,也是對建標時的不確定度評定要求。要求評定擬建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實際上就是要求對使用擬建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校準過程(方法)的不確定度進行評定,當然不能含有被測對象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另一個是對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正如你所說測量結果是指檢定、校準得到的測量結果是被測件的“示值誤差、校準值或修正值”,而不是儀器的“示值”,示值誤差是被校儀器示值與標準值之差,測量模型的輸入量中有“被校儀器示值”,因此規范特地給出注釋:“測量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僅與測量標準、測量原理和測量方法有關,還與實際被測件有關”。
  3.CNAS-CL07《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是不確定度評定方法的一般規定,是將檢定/校準活動當作一般的測量過程處置來講不確定度評定方法的一般規定,所說CMC是指用評定的測量不確定度表述“校準與測量能力”。因此,“一般情況下”,“報告的不確定度往往比CMC大”,“獲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因為表征“校準與測量能力”的不確定度是指計量技術機構本身的測量方法不確定度,各單位送檢的測量設備千變萬化,有的合格也有的不合格,因此應盡一切可能排除被校對象對不確定度的影響,應選擇一個穩定性非常好的被測樣品來考核技術機構檢測方法的不確定度。在評定計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時,代入的半寬值一定是規程/規范規定的計量標準允差值,檢定合格的計量標準一定會比這個允差值小,但絕不允許代入這個小于允差值的實際示值誤差,所以第5.6條說:“獲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所以我說評定測量方法的不確定度時,一定要“引用檢定規程中的最大允差技術要求”做B類評定,而不能用檢定/校準證書給出的實際示值誤差進行評定,原因就是這個實際示值誤差值小于檢定規程中的最大允差技術要求,代入后就違背了CNAS關于“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的規定。
186#
路云 發表于 2014-5-27 07:17: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5# 規矩灣錦苑

我至始至終都沒有說La與L的不確定度相同,La就是量值的復現,不是校準,而是測量(賦值),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與被測對象的計量性能無關)。L才是被校器具的實際讀數,是“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當然有些規范未對此稱謂作嚴格地區分)。

3.CNAS-CL07《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是不確定度評定方法的一般規定,是將檢定/校準活動當作一般的測量過程處置來講不確定度評定方法的一般規定,所說CMC是指用評定的測量不確定度表述“校準與測量能力”。因此,“一般情況下”,“報告的不確定度往往比CMC大”,“獲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因為表征“校準與測量能力”的不確定度是指計量技術機構本身的測量方法不確定度,各單位送檢的測量設備千變萬化,有的合格也有的不合格,因此應盡一切可能排除被校對象對不確定度的影響,應選擇一個穩定性非常好的被測樣品來考核技術機構檢測方法的不確定度。在評定計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時,代入的半寬值一定是規程/規范規定的計量標準允差值,檢定合格的計量標準一定會比這個允差值小,但絕不允許代入這個小于允差值的實際示值誤差,所以第5.6條說:“獲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所以我說評定測量方法的不確定度時,一定要“引用檢定規程中的最大允差技術要求”做B類評定,而不能用檢定/校準證書給出的實際示值誤差進行評定,原因就是這個實際示值誤差值小于檢定規程中的最大允差技術要求,代入后就違背了CNAS關于“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的規定。

您的這個理解肯定是有問題的。按照該標準第7.1的解釋“校準和測量能力(CMC)是校準實驗室在常規條件下能夠提供給客戶的校準和測量的能力。其應是在常規條件下的校準中可獲得的最小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CMC時,選用了一個接近理想的最佳被校對象,標準卻引用規程中的最差技術要求,能算最小不確定度嗎?按您這么說,這臺最佳被校對象拿到任何一家校準機構,評出來的CMC都是一樣的了。用了30年的標準裝置與新購置的標準裝置計量性能會是一樣的嗎?標準裝置引入的不確定度就應該是按JJF(軍工)3-2012或GJB2749A-2009撰寫的《建標報告》中的測量標準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而不是規程/規范中的最差技術要求),這樣評出的CMC才是最小不確定度,能真實反映該機構的校準能力,日后對常規被校器具進行校準所得到的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只會大于等于它。

187#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28 00:56:3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6# 路云

  是的,所謂“最佳能力”就是我說的意思。
  正如你引用的這段話:“校準和測量能力(CMC)是校準實驗室在常規條件下能夠提供給客戶的校準和測量的能力。其應是在常規條件下的校準中可獲得的最小的測量不確定度。”因此CNAS規定,日常開展計量校準活動中簽發校準證書/報告時,“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
  所以我說:
  評定測量方法的不確定度時,一定要“用檢定規程中的最大允差”做B類評定,而不能用檢定/校準證書給出的實際示值誤差進行評定。否則,因實際示值誤差值小于檢定規程的最大允差,得到的不確定度一定會違背CNAS關于“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的規定。也就是你最后說的,校準證書/報告給出的不確定度只能≥CMC的不確定度。
188#
路云 發表于 2014-5-28 06:56: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7# 規矩灣錦苑

您還沒有看清楚我的原話,評定CMC時,除了選用可獲得的、接近理想的最佳被測對象外,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不是選規程/規范中的最差技術要求(最大允差),也不是測量標準的《檢定證書》中給出的實際示值誤差,而是《建標報告》中所評定出的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不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這樣評出的CMC才是最小不確定度(即最佳校準能力)。在日后用該測量標準對被校器具進行常規校準時,所出具的《校準證書》中報告的不確定度,一般情況下應包含評估CMC時相同的分量(只有被校器具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不同,其它分量均相同)。如果評出的不確定度比CMC還小,則說明此被校器具比評定CMC時所選用的最佳被測對象還要好,應該用此次的不確定度取代原CMC(參閱CNAS-CL07:2011《測量不確定度要求》第5.5條)。
189#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28 12:09: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8# 路云

  我覺得路兄的原話我看明白了。你說的意思是:“評定CMC時,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是《建標報告》中所評定出的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這個理解是正確的。可是你說“《建標報告》中所評定出的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是“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這個分量既不是“規程/規范中的最大允差”引人,又不是“測量標準的《檢定證書》中給出的實際示值誤差”引人,我認為路兄誤讀了。重復性實驗評估的不確定度分量包含的影響因素有很多,被測對象的重復性特性影響是最大的影響量,“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總不會是與測量標準毫無關系的其它因素所引人吧?《建標報告》中所評定出的不確定度也不會來自空中樓閣。
  你說,“在日后用該測量標準對被校器具進行常規校準時,所出具的《校準證書》中報告的不確定度,一般情況下……如果評出的不確定度比CMC還小,則說明此被校器具比評定CMC時所選用的最佳被測對象還要好,應該用此次的不確定度取代原CMC”,這和“在證書中報告的測量不確定度,不得小于(優于)認可的CMC”是一脈相承的,也完全正確。這再次告訴我們,建標報告評定的是校準方法的不確定度,與被校對象的計量特性影響毫無關系,使用被校對象做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評定時,一定要選擇重復性趨于零的被校對象,盡力克服被校對象重復性特性的影響。因此,如果“日后用該測量標準對被校器具進行常規校準時,……評出的不確定度比CMC還小”,就說明建標時所作不確定度評定報告所用被校對象的重復性不趨于零,比現在這個被校對象重復性差,因此為了排除被校對象對校準方法不確定度的影響,必須廢除建標時的不確定度評定結果,而以本次校準的評定結果代替之。但值得注意的是,只是代替被校對象重復性引入的那部分不確定度分量,規程/規范對該計量標準的允差所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仍應保持不變。
190#
路云 發表于 2014-5-28 23:57: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5-28 04:01 編輯

回復 189# 規矩灣錦苑

看您的意思,好像測量標準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只有兩個分量:1、測量標準的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采用A類評定;2、測量標準最大允差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采用B類評定,即用最大允差除以根號3。這第2項基本上就包含了所有的影響因素的最差極限的綜合。然后將二者合成、擴展就算完了。如果再考慮其它影響,則有重復考慮之嫌疑。人們都說《建標報告》難寫,不確定度難評,您這個不確定度評得如此簡單,我還是頭一回看到。除了測量標準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外,B類評定居然引用規程中對測量標準最大允許誤差的技術要求,來作為不確定度的來源。與測量標準本身的計量性能無關,與測量標準的使用者對校準環境的控制水平和能力無關,這個B類分量全國通用,還需要評嗎?按您的這種邏輯,CNAS組織的能力驗證,將同一盲樣在各參加實驗室之間傳遞測量,那各參加實驗室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不都是相同一致的嗎?那能力驗證還如何進行得下去?

我前面已經說了,規程上的最大允差(指本機構所使用的測量標準,不是上級的)只是一個技術要求,是判定本測量標準是否合格的判據,怎么能將這一最差要求作為不確定度的來源呢?B類評定應考慮的影響因素,應從測量標準本身所處的狀態去分析評估那些影響量對測量結果的影響程度。例如:被校器具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規定,檢定/校準時環境溫度應控制在10℃~30℃,甲單位的環境溫度控制能力可達到(20±5)℃,乙單位的環境溫度控制能力可達到(20±2)℃。那么在評定測量標準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時,對于環境溫度波動這一影響量對測量結果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的B類評定,甲的溫度波動范圍應該用±5℃,乙的應該用±2℃,評定結果肯定是甲>乙,而不是都套用±10℃這一最差要求來評。

對于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來說,由于該分量是一個測量過程存在著測量標準與被測對象同時有關的不確定度分量,且無法單獨分開評定,所以重復性試驗所選用的被測對象應該是可獲得的、穩定的、接近理想的最佳被測對象,以將被測對象的影響降至最低。如果無法獲得接近理想的被測對象,可將擬建標的測量標準送上級機構進行重復性試驗。這樣評出的不確定度分量基本上可以作為測量標準的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日后用該測量標準對被校器具進行常規校準時,除被校對象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不同外,其它分量均相同。但這個其它分量相同并非您所說的“規程/規范對該計量標準的允差所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這個橫向比較全國都一樣的分量,而是自身縱向比較一致,橫向比較各異的不確定度分量。這樣才能真正反映各校準實驗室的校準能力。

191#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29 15:14: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0# 路云

  我的意思是:測量(包括檢定/校準)的不確定度評定中有多少個分量,完全決定于其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個數。如果輸入量只有一個,不確定度分量也就只有一個;輸入量有兩個,不確定度分量就有兩個;輸入量有三個或更多,標準不確定度分量也就有三個或更多。至于各分量的評估方法,則完全看評估者對引人該分量的因素信息掌握情況,如果已掌握或可查得,就用B類評定,如果未掌握且查不到,就用A類評定。因此不確定度評定本來就不難,之所以有人感到難,原因就是測量模型寫錯,或背離測量模型亂評定,且不按評定規則地想到哪評到哪。
  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與所用測量設備的計量特性有關,而與被測對象的被測參數無關。檢定/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和其他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一樣,與所用計量標準的特性有關,而與被檢計量標準的特性無關。因此說“與測量標準本身的計量性能無關”應指明與“被檢”計量標準本身的計量性能無關才行。
  將同一盲樣在各參加實驗室之間傳遞測量,被測對象是盲樣而不是它們各自使用的計量標準,“驗證”的是它們使用自己的計量標準對同一被測對象實施測量的能力。如果各參加實驗室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都完全相同(這種情況的確經常發生),但因為它們測量結果卻不相等,在計算∣En∣時,分母(不確定度均方根值)相等,分子(與參考值或平均值的差)并不相等,計算出的∣En∣還是各有大小,各實驗室的能力仍可得到驗證。
  你所說“規程上的最大允差(指本機構所使用的測量標準,不是上級的)”,那是查錯了規程,查檢定/校準活動所用計量標準的檢定規程,就不是“本機構所使用”而是“上級的”計量標準的技術要求了。至于環境等對不確定度的影響,那是各不確定度分量的子項,不屬于分量的范疇。至于要不要進行重復性實驗的A類評定,就又回到第一自然段所說的那就要看測量模型的輸入量有無被檢對象的讀數值,以及評估者對輸入量的信息是否掌握了。
192#
spriver 發表于 2014-5-30 00:33:55 | 只看該作者
對于示值的不確定度,如果撇開定義或者數學模型啥啥啥的不說,僅僅是從感覺上來講,這個不確定度脫離了標準值的不確定度的話,那么這個不確定度有什么實際意義?
比如,按照規程檢定卡尺的話,卡尺在某檢定點的示值是相對于量塊提供的標準值來說的。
做個假設,如果是校準,一次仍然是用量塊做標準,而另一次是用我自制的一個塊塊做標準,那么這兩次提供的示值的不確定度會一樣嗎?
這是不是說,假如是要給出示值的不確定度的話,需要備注一下用的標準器是什么?而如果是的話,那么這個標準器的不確定度又該怎么傳到示值上呢?
說實話,實際工作中做不確定度分析的時候,糊弄的成分很大,基本都是照葫蘆畫個瓢,很多細節的東西都是搞不懂的。
193#
 樓主|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20: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劉彥剛 于 2014-5-30 04:22 編輯

285166790建議我進一步闡明一下我的看法!
我覺得我的看法已經很清楚了,不一樣!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大家都評得很多,就不應說了。示值(注:指被檢或被校準儀器的示值)的不確定度,我認為主要有兩個分量,一是示值的重復性;第二就是給出示值的儀器的準確度等級帶來的量傳誤差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在這里一定要注意:我當時的本意是指給出示值的儀器的準確度,而不是給出實際值的標準儀器的準確度等級。
194#
 樓主|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32:02 | 只看該作者
285166790:可是JJF1059.1—2012中最后溫度計的案例給出的結論是一樣的。
我說:好的,謝謝你提醒!待我認真看一下JJF1059.1—2012中最后溫度計的案例后再答復你。

     ……    ……
我認真看了JJF1059.1的A.3.5,我認為該案例給出的結論沒有錯。她說的校準值實際上就是我們常說的實際值,與示值誤差和修正值是具有相同的可信程度。
195#
 樓主|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33:2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劉彥剛 于 2014-5-30 04:35 編輯

285166790 :您這個題我又仔細看了一下,我們報告中的不確定度,要么是由標準器讀取的校準值的,要么是被測儀器的示值誤差的。您這個問題中的示值指的是被測儀器的,所以,不確定度不會是它的,你這個問題實際上不存在。

    而且案例是說示值誤差和校準值不同,和您的問題實際上不一樣的。您那個被測儀器示值并不是不確定度的對象,這搞暈了一些人。
196#
 樓主|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39:26 | 只看該作者
是我沒表達好,搞暈了不少量友。特此表示深深的謙意!
    的確!一般情況下我們確是不會去評被測儀器示值的不確定度。但并不說明,不能說被測儀器示值的不確定度,或者說被測儀器示值沒有不確定度。按JJF1001任何測量結果的完整表達,都應該有其測量不確定度哦!
197#
 樓主|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40:56 | 只看該作者
285166790:我們在報告中是有不確定度,是和示值對應的最佳估計值或者修正值相聯系的參數,最佳估計值來自標準器的示值,被測儀器的示值本身不是評定的對象。您的題目中已經有標準值一項,它就是最佳估計值了。
198#
 樓主|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50:34 | 只看該作者
285166790:我們在報告中是有不確定度,是和示值對應的最佳估計值或者修正值相聯系的參數,最佳估計值來自 ...
劉彥剛 發表于 2014-5-30 04:40



    你說的對!但我當時提出討論的本意就是被測儀器的示值的不確定度,與示值誤差的測量不確定度是一樣的嗎?而不是想問實際值(或校準值)與示值誤差的測量不確定度是一樣的嗎?
199#
路云 發表于 2014-5-30 07:13: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1# 規矩灣錦苑

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與所用測量設備的計量特性有關,而與被測對象的被測參數無關。檢定/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和其他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一樣,與所用計量標準的特性有關,而與被檢計量標準的特性無關。

這又是您的規定。在《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范實施指南》第65頁關于《建標報告》中“檢定或校準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部分的填寫說明就寫到:“此處的‘測量不確定度’是指在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下,用該計量標準對常規的被檢定(或校準)對象,進行檢定(或校準)時所得結果的不確定度。因此,在該不確定度中應包含被測對象和環境條件對測量結果的影響。

你所說“規程上的最大允差(指本機構所使用的測量標準,不是上級的)”,那是查錯了規程,查檢定/校準活動所用計量標準的檢定規程,就不是“本機構所使用”而是“上級的”計量標準的技術要求了。

不是我查錯了規程,而是您用錯了規程。對于擬建測量標準來說,無論是提交的《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還是《建標報告》,都要填上用該測量標準所開展的檢定/校準項目,和所依據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的代號及名稱。這里所說的依據肯定是指被檢定或被校準器具的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建標的目的是要開展對這些被檢器具進行檢定或校準,毫無疑問,所用測量標準必須滿足這些被檢器具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中對測量標準的要求,與上級計量標準的技術要求毫無關系。您的意思可能是說要引用擬建測量標準的檢定規程中,對上級計量標準的技術要求(最大允差)。但這份檢定規程(擬建標準的)對我開展檢定/校準來說根本用不上,它是上級計量技術機構開展檢定的依據,是他們建標時所需參考的技術文件。例如:要開展對扭矩扳子進行檢定/校準,擬建立“扭矩扳子檢定儀”計量標準,需要滿足的是JJG707—2003《扭矩扳子檢定規程》中對檢定用設備的技術要求,而不需要去了解JJG 797-2013《扭矩扳子檢定儀檢定規程》中對檢定用設備的技術要求。

無論是CMC,還是日后常規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除被校器具的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不同外,其余的就是測量標準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了(理論上與被校器具無關)。至于與上級計量標準有何關系,那就要看測量模型中的Ls是否是經修正后的,如果是經修正后的(包括修正量為零),那么就應該考慮修正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但此時的測量模型的輸入量中就應該加一個e(修正值),否則與上級計量標準無任何關系。

200#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4-5-30 11:2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1# 路云

  提交的《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還是《建標報告》,都要填上用該測量標準所開展的檢定/校準項目,和所依據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的代號及名稱,這是必須的,但評定用擬建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校準活動的測量不確定度時,如果使用該計量標準的修正值,就必須考慮使用上級計量標準檢定擬建計量標準時的測量不確定度,不能說“對我們開展檢定/校準來說根本用不上”,上級給出的檢定結果不確定度必須妥善備案待用。
  當然,如果不使用擬建計量標準的修正值,分析擬建計量標準給使用它開展檢定/校準活動帶來的不確定度分量時,僅僅使用擬建計量標準的最大允差帶來的分量就夠了。但此時并不是不考慮上級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影響,而是其影響相對于擬建計量標準的最大允差的影響實在是太小而被忽略不計了,這在JJF1059中已經說得非常明白了。
  至于評定使用擬建計量標準開展檢定/校準活動的不確定度時要不要用重復性實驗進行一個A類評定,還是那句話,就看被檢/被校對象輸出量的測量結果測量模型中有沒有被檢/被校對象的讀數作為輸入量,有則進行一個A類評定,無則不可進行A類評定,任何無緣無故地減少和增加分量的做法都是不允許的。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7-22 12: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
主站蜘蛛池模板: 毛片网站免费观看| www.天天色| 野花高清在线观看免费完整版中文| 欧美jlzz18性欧美| 国产欧美va欧美va香蕉在|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专区| 99在线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激情内射日本一区二区三区| 夜来香免费观看视频在线| 人妻巨大乳hd免费看| a级片免费视频| 波多野结衣教师在线| 在线亚洲小视频| 亚洲日韩中文字幕在线播放| 91麻豆国产级在线| 欧美午夜一区二区福利视频| 国产白丝丝高跟在线观看| 乱系列中文字幕在线视频| 麻豆狠色伊人亚洲综合网站| 极品美女aⅴ高清在线观看| 国产欧美日韩另类一区乌克兰| 久久精品WWW人人爽人人| 青青草原在线视频| 成人激爽3d动漫网站在线| 再来一次好吗动漫免费观看| vvvv99日韩精品亚洲| 欧美综合天天夜夜久久| 国产精品一线二线三线| 久久婷婷国产综合精品| 老司机带带我懂得视频| 女人与公拘交酡过程高清视频| 亚洲精品nv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网址在线观看你懂的| 日本高清xxx| 午夜国产在线观看| 99久久99久久精品国产| 欧美一级视频在线观看| 国产亚洲成AV人片在线观看| 一级毛片试看三分钟| 毛片视频在线免费观看| 国产成人女人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