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4-3-5 09:17 編輯
回復 48# huaixiaozi
先生的帖子,寫出不確定度評定的一些現狀,反映了一個計量工作者的心情,也談了些具體意見。我看后,覺得很好。說實話,認真想問題,有見解。新手有新手的好處,就是不迷信權威,受不確定度論影響少;我看,思想方法正確,再認真學習、勤于思考,一定能快速成長。 先生說:“什么不確定度度評定,就是瞎糊弄人”。一針見血!精辟! - 先生說:“同一個項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不確定度,本來就沒有對錯,只是各人評定的見解不同,評出來的結果合理已(與)否,也是看是否同大多數單位評定的是否保持大概一致,如果相差太多,也就是離群,也就是評定結果不合理。評來評去,繞來繞去,有些人為了顯示自己評的跟別人不一樣,或者說為了體現自己的水平,故意加入一些別人想不到的分量,反而搞得更亂”。這段話反映不確定度評定的隨意性。其本質是:不確定度論不是科學。 - 先生的第二段,我也基本贊成,略加補充。計量必須有標準,計量靠的就是標準。計量(檢定、校準)本身的誤差就是標準的誤差,只要有性能夠格的標準,又經過上級計量部門的檢定,就可以開展檢定工作。一定要滿足標準的使用條件(溫度、振動、電磁干擾等等),要正確使用標準。檢定的資格條件就是標準的誤差范圍(準確度)指標與被檢測量儀器的指標之比,要小于等于q,q值通常取1/4,而時間頻率計量取1/10。目前,一些項目取1/3,大了些,要盡可能減小此值。懂得“計量的誤差就是標準的誤差”就夠了;不必進行任何評定。現在的不確定度計量評定,是把被檢儀器的性能賴在檢定裝置上,是完全錯誤的。不評不錯,一評必錯! 關于重復性問題。標準本身的不穩定,必然已包括在標準的準確度指標中,不該另評。被檢儀器的不穩定性,不是檢定裝置的問題,評定檢定裝置不能算上這一項,算上是張冠李戴,是錯誤的。現在的不確定度計量評定,重復性用的是A類評定,表現的是標準與被檢儀器的不穩定性的共同結果,而必然以被檢儀器的不穩定性為主,算在檢定能力上是錯誤的。被檢測量儀器的不穩定性,要在給出的檢定結果中算上去。在給出檢定結果時,嚴格的作法是給出系統誤差(示值的平均值減標準的標稱值)與隨機誤差(3σ)之和。 關于分辨力問題。標準的分辨力誤差,已經包括在標準的誤差范圍中,不該另計。被檢測量儀器的分辨力,不是檢定裝置的問題,算在檢定裝置上是錯誤的。被檢測量儀器的分辨力是被檢儀器誤差范圍的組成部分,是檢定的對象。在給出檢定結果時的3σ包含它。 在檢定工作中,為簡化計算,可采用如下計算與判別方式:設Δ是儀器測得值與標準標稱值之差,若 │Δ│max ≤ R(標稱)
則被檢儀器合格。R(標稱)是被檢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準確度、最大允許誤差)。檢定員的水平,表現在能找到│Δ│的最大值。 在儀器研制、計量、測量這三大領域,不確定度都是多余的。不確定度論、不確定度評定,毫無用處。而且誰用誰錯。那些暫時還相信不確定度論的網友,你不服氣,請舉出任何一個完整的評定樣板,老史都可以指出其中的錯誤。不信就試一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