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量檢定員證》當然是認上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咯,這些《證書》都是在上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哪有什么協會、學會等機構頒發的。實際上,具體實施培訓考核的機構,通常是委托上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實施,或者是由企業內部具備“計量主考人員”資質的人員實施培訓與考核。協會、學會等組織僅僅是起到一個組織的作用,所頒發的最多也只是個《培訓結業證書》。培訓考核的內容包括計量基礎理論、計量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三項。過去,可以據此向上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申辦《計量檢定員證》(注:指民用領域),現在這類較規范的“培訓證明”,通常都是被認可的。但企業內部隨便找一個不具備資質的師資,來實施培訓考核,出具所謂的“培訓證明”,是蒼白無力的,也是難以讓人信服的。 2、請注意,我說的是客戶參照CNAS要求,與你是不是CNAS無關,這是客戶的權力,你也無權力禁止。即便不參照CNAS條款,客戶提出這樣要求,也是無可厚非的。客戶認可的,是你的規范的“培訓證明”。客戶有質疑,要求你提供證據,沒什么不對。你怎么可以認為政策沒有提出具體的要求,客戶提出就是無理的呢。你接待了幾百家客戶就沒有這個方面的問題,那只能說明你們單位做得比較規范。但你不能據此代表所有的企業都像你一樣自律規范吧。客戶不認可你們的內校,那肯定是由原因的。除了你提供不了讓客戶信服的證據外,我也想不出客戶有什么理由不認可。同樣是“內部校準”,為什么通過了CNAS檢測能力認可的檢測機構的“內部校準”(經CNAS確認,而且人家所使用的計量標準同樣沒有建標)卻能夠獲得客戶的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