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定量包裝商品?
凡是以銷售為目的,與消費者利益密切相關,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體積、長度標注的預包裝商品均為定量包裝商品。藥品、電器等商品不能套用此規定。
“在一定量限范圍內”是指5g~25kg,5mL~25L范圍內,但長度計量的商品沒有限制。
“具有統一的質量、體積、長度標注”指某一批商品的質量、體積或長度量相同。
“預包裝商品”是與裸裝商品對應的專門概念,并且是預先進行包裝的商品。
我國由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實施“C”標志管理的定量包裝商品目錄有3大類13種類。食品類的有酒、食用油、方便面、米、面粉、奶粉、牛奶、酸奶、碳酸飲料、純凈水,其他還有洗滌用品類的洗衣粉,化妝品類的洗發液、護膚露,都是關系人民生活需要加大監督力度的產品。
2、什么是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
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是指去除包裝容器和其它包裝材料后內裝物的實際質量、體積、長度。
定量包裝商品必須在商品包裝上明確標注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凈含量的標注必須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規定;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的誤差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要求;包裝設備和包裝工藝中的檢測器具配備率必須達到100%,其精度應符合國家規定;定量包裝商品的包裝材料應滿足定量包裝商品計量準確性的要求,并能防止在包裝和貯運過程中的滲漏和破損;必須確保不符合產品標準和實物凈含量超過允許誤差規定的包裝產品處于受控狀態。
3、定量包裝商品的外包裝應標注什么?
定量包裝商品外包裝上應在顯著位置正確、清晰地標注凈含量,即去除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后裝物的實際質量。同時,多件包裝商品應當標注單件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和總件數,或者標注總凈含量和總件數,配套商品應當標注各種不同種類商品凈含量。
4、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如何標注?
凈含量由中文、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組成,“凈含量”本身使用中文,“數字”指具體數值,“法定計量單位”使用符號或中文。
固體商品用質量g(克)、kg(千克)。
液體商品用體積L(l)(升)、mL(ml)(毫升),也可用質量g(克)、kg (千克)。
半流體商品用質量g(克)、kg (千克)或者體積L(l)(升)、mL(ml)(毫升)。
固液兩相物質的商品,除采用質量g(克)、kg (千克)標準凈含量外,同時應用質量g(克)、kg (千克)或者百分數標注固形物的含量。
應該指出,以體積標注的定量包裝商品,應當為20℃條件下的體積。
商品以長度計量的,用mm(毫米)、cm(厘米)、m(米)。
5、什么是定量包裝商品"C"標志?
"C"(英文CHINA的第一個字母)標志是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定量包裝商品帶有"C"標志表明其凈含量是有保證的,是生產企業對消費者的承諾。
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企業只有在企業自我評價和自我聲明的基礎上,經省級以上政府計量部門核查,其計量保證能力合格并頒發了《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證書》的,才能允許在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C”標志。該標志證明:1.該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符合產品標準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要求;2.該商品的生產企業的計量保證能力符合《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的要求。
6、我國為什么要推行定量包裝商品"C"標志管理?
據悉,目前我國定量包裝商品的種類和數量增長迅速,其工業產值已超過1000億元。據2001年初北京、上海、遼寧、江蘇、陜西、重慶、山東、湖北8個省市的統計,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已達到27000多家,其中以生產食品定量包裝商品為主的企業占66%。但企業包裝設備和工藝落后,計量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定量包裝商品缺斤少兩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盡管近幾年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部門規章,加強了對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管,但形勢不容樂觀。
為此,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在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開展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認證工作,并在自愿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并推行定量包裝商品“C”標志管理制度,從而全面提高我國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包裝水平。對定量包裝商品實施“C”標志管理,在我國是一種全新的管理方式,是一種集企業自我監督、政府部門監督和市場顧客監督于一體的標志。
我國推行“C”標志也符合國際上推行定量包裝商品標志的時代潮流,從而推進我國產品與國際市場接軌。1995年,歐盟開始實行“e”標志(Europe的第一個字母)管理制度,目前歐盟各成員國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的包裝上幾乎都帶上了“e”標志。美國目前也正在推行定量包裝商品標志。近兩年來,國際法制計量組織也正在研究推行統一的國際計量標志“IQ”標志認證體系。在“IQ”標志通行之前各國推行的定量包裝商品標志要得到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承認,還需要簽訂雙邊或多邊協議,但“IQ”標志制度將是未來的一種發展趨勢。我國目前應積極推行“C”標志,通過這一舉措將促使我國定量包裝商品更快、更好地走向市場,走向世界。
7、獲準使用“C”標志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對定量包裝商品實施"C"標志管理是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參照國際通行作法推出的一種全新的監督管理模式。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獲準使用"C"標志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在對其計量保證能力進行自我評價和自我聲明的基礎上,經過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必要的核查,確認該企業計量保證能力符合《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的要求,其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符合強制性國家或行業產品標準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要求后,對通過核查的企業予以備案,并向其頒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證書》,允許在其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即"C"標志。
8、取得定量包裝商品"C"標志對企業有什么益處?
企業推行應用“C”標志十分有利。其一是表明了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計量保證能力達到了國家《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的要求;二是表明該商品的凈含量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規定;其三是帶有“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實現了企業、政府、市場和消費者三方面監督的結合;其四是產品帶有“C”標志能樹立起生產企業的良好企業形象,提高產品的市場聲譽,并可以在全國自由流通,促進企業發展;其五是有利于我國產品克服“貿易技術壁壘”(TBT),順利進入國際市場。
9、申請定量包裝商品的C標志要經過什么程序?
我國定量包裝商品采用“C”標志需經一定程序,即自愿采用“C”標志的企業,應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我評價,達到要求的企業應以自我聲明的方式,明示企業已達到相關要求,并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計量保證能力評價,由受理申請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核查合格后予以備案,并頒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證書》,允許在其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C”,并可免于市場計量監督抽查,有效期為三年。已取得證書的企業,在證書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可向頒發證書的省級質監部門申請復查,經復查合格的,準許繼續使用合格標志;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請復查的,由頒發證書的省級質監部門注銷其證書,并停止其使用合格標志,同時向社會公布。
10、定量包裝商品能少幾“兩”?
按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標稱凈含量在50-100g(ml)的商品,實際量不得少于標稱凈含量的4.5g(ml);200-300g(ml)的,不得少于9g(ml);500g(ml)-1kg(l),不得少于15g(ml);10kg(ml)-15kg(l),不得少于150g(ml)。
11、對于經營和生產定量包裝商品違規商家、企業如何處罰?
生產、經銷定量包裝商品未正確、清晰地標注凈含量的,責令予以改正;對于未標注凈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生產者生產定量包裝商品,其實際量與標注量不相符的,責令改正,給用戶、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銷售者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不相符,責令改正,給用戶、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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