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改進和提高產品與服務質量,日前,湖南省湘潭市政府發布了《湘潭市市長質量管理獎試行辦法》,決定由政府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獎勵30萬元。 近年來,湘潭市積極推行質量興市戰略,促進了該市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明顯提升,涌現了一大批質量管理先進典型。截止到2008年年底,該市共有兩個中國名牌產品、5個中國馳名商標、3個湖南省質量管理獎和45個湖南名牌產品。為了引導企業堅持走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追求卓越經營績效,該市在每年從財政撥款100萬元用于獎勵名牌企業的基礎上,又成立了市長質量獎,以此推進全市工業化進程以及質量興市和標準化發展戰略。
據悉,湘潭市對申報市長質量管理獎的企業制定了嚴格的準入標準,包括:通過質量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指標在國內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在加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開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推進節能減排等方面,走在了同行的前列;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信譽;近3年來未發生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無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湘潭市市長質量管理獎每年評定一次,有效期為3年。期間,若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質量管理水平明顯下降、經濟效益連續兩年出現虧損,則要被撤銷稱號,收回獎牌和證書,并予以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