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情況兩者都是絕對量的好理解,估計大家都不會有異議。 第二種情況我沒有遇見過,也無法想象如何以相對擴展不確定度的形式,表示的卻是絕對量。所以也沒有辦法回答你這個問題。 第三種情況測量結果是絕對量,不確定度為相對量。這種情況通常出現在測量模型的輸出量是各輸入量的商(如:R=U÷I,而不是R出=R入)的形式時,將使評定運算大為簡化。其修約的操作過程就是你72樓截圖(李慎安老師的《測量不確定度百問》(第1版)中的第8章的8.16舉的例子)的情形,其截圖的最后一句話也適用于這種情形。 第四種情況是測量結果和不確定度都是相對量的情形,尤其是測量模型是Y出=Y入情形,這種情形就不適于你72樓截圖所說的情況了。如:對材料試驗機100N這一點的示值校準數據如下(已修約): 標準值F標=100N,實際示值F=100.2N,示值相對誤差S=+0.2%,相對擴展不確定度Urel=0.6%,k=2。 此時的F和S都是“測量結果”,但Urel所關聯的“測量結果”應該是S,而不是F。按不確定度將測量結果修約位數對齊的都是指修約前的S,而不是將其轉換為絕對量,再來對修約前的F進行修約。如果此例的示值誤差不是以相對量的形式表示,而是“絕對誤差”S=+0.2N,那么它的不確定度就不會以相對形式表示了,也就是第一種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