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5-3-20 07:5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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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率計量的八項規章
共同抵制不確定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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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錦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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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頻率計量的八項規章,包括一項計量規范和七項檢定規程:
[1]《JJF1180-2007 時間頻率計量名詞術語》
[2]《JJG492-2009 銫原子頻率標準檢定規程》
[3]《JJG1004-2005 氫原子頻率標準檢定規程》
[4]《JJG292-2009 銣原子頻率標準檢定規程》
[5]《JJG181-2005 石英晶體頻率標準檢定規程》
[6]《JJG545-2006 頻標比對器檢定規程》
[7]《JJG349-2014 通用計數器檢定規程》
[7附]《JJG349-2001 通用計數器檢定規程》
[8]《JJG841-2012 微波頻率計數器檢定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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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講究“測量誤差”不講“測量不確定度”;實測后計算誤差,而不搞GUM的不確定度評定。
不確定度論的出世與立論的理由是“真值不可知,誤差不可求,而要評定不確定度”。
頻率計量的八項規章,講測量誤差的定義、測量誤差的測量方法,測量誤差的計算和表達,卻不講不確定度,不搞不確定度評定。
例如,[8]《JJG841-2012 微波頻率計數器檢定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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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8]的條款
5. 2 頻率測量誤差
頻率測量最大允許誤差按式(1)計算。
MPE= 土(A×f +δ) (1)
式中:
MPE——頻率測量最大允許誤差,Hz;
A——內置石英晶體振蕩器頻率準確度;
f—— 被測頻率,Hz;
δ——分辨力,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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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評】
標題“頻率測量誤差”中的“誤差”是泛指概念,包括誤差元與誤差范圍。“最大允許誤差”,就是誤差范圍。以上說法,符合誤差理論的通常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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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8]的條款
7. 2. 2. 4 頻率測量誤差的檢定
檢定過程中,被檢微波頻率計數器分辨力設置在最高擋,合成信號發生器輸出頻率調至各頻段頻率測量上限, 信號電平調至0dBm ,取3 次頻率測量的算術平均值f 作為頻率測量結果,按式(2) 計算頻率測量誤差。
Δf = f – fo (2)
式中:
Δf 頻率測量誤差,Hz;
f 頻率測量結果,Hz;
fo 合成信號發生器輸出頻率值,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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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評】
從5.2的頻率誤差范圍定義,到7.2.2.4的誤差值測量計算,講的都是誤差、誤差范圍(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而不用不確定度表達指標,不進行不確定度評定。本文所指的八項規章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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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制不確定度論的“準確度定性說”,用準確度當定量的性能指標。
人所共知,GUM與VIM都規定:準確度是定性的,不能給出數值。
頻率計量的八項規章,卻一律把準確度當定量的指標。這是抵制不確定度論的明顯的標志,是重要的舉措。其總代表是[1]《JJF1180-2007 時間頻率計量名詞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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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規章[1]條款
3.22 頻率準確度
頻率偏差的最大范圍。表明頻率實際值靠近標稱值的程度。用數值定量表示時,不帶正負號。如一個頻標頻率標稱為5MHz,頻率準確度為2×10^-10,其含義是頻率實際值可能高,但不會高出2×10^-10,也可能低,但不會低出2×10^-10,即頻率實際值f滿足下式:5MHz(1-2×10^-10)≤f≤5MHz(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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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評】
《JJF1180-2007 時間頻率計量名詞術語》給出頻率準確度的定義,用定量的表達,這是其他七項規程一律用準確度當性能指標的基礎。主起草人馬鳳鳴先生,功不可滅。
有人說,馬氏此舉不當;我則認為馬氏有理、有功。以下是我的網上文章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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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度定性說的根源與目的
真值、誤差、準確度,這三大概念,是誤差理論的核心概念。不確定度論一出世,為給自己的存在找理由,便肆意誣陷這三個概念。“真值不可知”,第一;“誤差不可求”第二;第三點:準確度是定性的,不能用數字表達。
不確定度論如此對待學術問題,在科學史上是少見的。不是講理,而是誣陷。其實,人們易于看穿這個鬼把戲,不確定度論本來沒有什么貨色,測量計量領域的問題,誤差理論本可以順利地解決,不確定度這一套實際是多余的,于是不確定度論的炮制者們就硬編理由,說準確度是定性的(定性就是不能用數字表達,由此就說該用可定量的不確定度),這是編造的瞎話之一。可悲的是,不符合客觀的東西,編瞎話編不周全,于是,矛盾多多、問題多多,筆者的揭露,竟已寫短文百余篇。那些不確定度的擁護者們,你們誰又能回答這些質疑呢?不確定度論有那么多弊病,掩蓋是掩蓋不了的。紙包不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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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度定性說違反中國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
準確度是定量的,這有國家標準與世界標準的規定。
有人說:JJF1180作為專業的規范違反計量界的總規范JJF1001。應該說明,正是JJF1001鸚鵡學舌,說準確度是定性的,這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違反了ISO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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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6379.1-2004測量方法與結果的準確度(正確度與精密度)第一部分:總則與定義》對應國際標準《ISO 5725-1:1994》
3.6 準確度(accuracy)
測試結果與接受參照值間的一致程度。
注2 :術語準確度,當用于一組測試結果時,由隨機誤差分量和系統誤差即偏倚分量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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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6379.6-2004 測量方法與結果的準確度(正確度與精密度)第六部分:準確度值的實際應用》對應國際標準《ISO 5725-6:1994》
1 范圍
1.1 GB/T6379本部分的目的是說明能應用準確度數據的各種不同的實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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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標準GB/6373,以及對應的國際標準ISO5725,規定準確度由隨機誤差與系統誤差構成。隨機誤差與系統誤差都是定量的,準確度必然是定量的。此標準的第6部分(單列一項標準),專門講準確度值的實際應用,這就說明準確度必是有“值”的,準確度必是定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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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度論之準確度定性說,違背中國標準和國際標準。如果論權力等級, JJF該服從GB。至于ISO,今日東明日西,有失體面。當然,老史志在追求真理,并不顧慮權勢。誰都比我權力大,我只服從正確的。我的天職是揭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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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性判別中的待定區是標準的誤差范圍,而不是U95。
八項規章都有明確規定,準確性檢定,標準的準確度要比被檢儀器高一個量級(10倍),穩定度檢定,標準的穩定度指標要比被檢儀器的穩定度高3倍。由是,計量的誤差,前者小于被檢儀器的1/10,后者小于檢定對象的1/18(均方合成),都可忽略。如顧及待定區,寬度是標準的誤差范圍,而不是U95。不評定U95,不存在判別式之標準項混入被檢儀器性能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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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稱叫“不確定度”,而其內容是“阿侖標準頻差”
有人說,JJF1180有“不確定度”,從而推斷說主起草人馬鳳鳴是贊成不確定度的。我好生奇怪,難道馬氏也掉在不確定度的坑里了?這幾天查閱各項檢定規程,卻得到相反的結果。原來,上述規程中也偶用“不確定度”,是什么東西呢?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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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引自[6]《JJG545-2006 頻標比對器檢定規程》
6.2.8 比對不確定度的檢定
比對不確定度檢定方法用自相關原理,即同一信號加到參考和被測輸入端。輸入頻率為1MHz .
比對器不確定度.JPG (39.05 KB, 下載次數: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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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0 07:32 上傳
【史評】
規程要求按(5)式計算比對器的不確定度。(5)式正是阿侖標準偏差的表達式。原來比對器的不確定度是阿侖偏差。
哈哈!原來馬鳳鳴先生所說的比對器的不確定度,竟是阿侖標準偏差,而不是GUM的不確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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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A類不確定度評定,用單值的σ,而不除以根號N。
本文所指的八項規章之一的[7]《JJG349-2014 通用計數器檢定規程》有個已被代換的版本是[7附]《JJG349-2001 通用計數器檢定規程》。舊版的2001版有個附錄講不確定度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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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摘自[7附]
《JJG349-2001 通用計數器檢定規程》
附錄B 晶體振蕩器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
B3 輸入量的標準不確定度評定
B.3.2.2 來源于被測量晶體震蕩器的測量不重復性,可通過連續測量得到的測量列,采用A類評定方法進行不確定度評定。
連續測量10次得到測量列:5000000.Hz后的尾數
.0149// .0146// .0147// .0149// .0146// .0150// .0148// .0146// .0151// .0145
平均值為 5000000.01477Hz
將數據代入貝塞爾公式計算,得s =0.0002 Hz
所以μ(δ2) = s/5MHz =4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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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評】
1 這份檢定規程,不是國家計量院的人起草的。2001年,適逢推行不確定度論的高潮期,起草人雖然沒在正文中用不確定度評定,卻在附錄中,講述了對晶振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這在時頻界是極少有的,但畢竟是用了,也算不確定度論在時頻界的一次表演。可是,這位起草人,用標準偏差代替阿侖偏差來表達分散性,把它叫做“不確定度”,卻沒按A類不確定度評定的方式辦理,沒有除以根號N(即根號10)。即比“A類不確定度”大3倍多。事情很明白,這里處理的是統計變量的測量,必須用單值的西格瑪來表征分散性(穩定性),而不能除以根號N,這就抵制了A類評定除以根號N的作法。
2 此規程的這個附錄B,在2011版的《JJG349-2014 通用計數器檢定規程》中,已取消。這樣,在本文所列的有效的八項頻率計量的規章中,就徹底沒有GUM的不確定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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