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5-8-1 15:34 編輯
你所說的在網絡環境下(以下均指企業內網),不通過紙質記錄,直接由人工手工將觀測到的數據錄入電腦所產生的電子記錄屬于b類情形。但實際工作中,這類情形幾乎找不到。因為一臺器具的所有被檢項目,都能夠在一臺固定安裝的臺式內網計算機邊上完成的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將所有需要用到的標準裝置都搬到這臺電腦邊上來進行操作,有這種可能嗎?即便是檢游標卡尺,有的項目也還需要用到工具顯微鏡、平板等配套設施吧。你怎么去錄入?將這些配套設施都搬到電腦邊上來?要么就在這些設施與電腦間來回跑,讀一個數,回到電腦上輸入一個數?這種寧可來回折騰,也不愿意生成紙質記錄的舍簡求繁做法,可行嗎? 如果以上方案不可行,那么還有兩種方案: 一、在非網絡環境下,利用非聯網的便攜式計算機錄入。這種方式同樣沒有紙質記錄,也屬于“一手貨”。但這種方式產生的電子記錄根本達不到b款的要求。因為這臺非聯網的電腦根本沒有辦法識別操作者的身份角色(檢定員、核驗員、主管),所以這份電子記錄在不同的人之間流轉時,也就沒有辦法自動對不同的人賦予不同的編輯修改權限,也沒有辦法在最終歸檔時,對這份電子記錄自動進行只讀化加密處理。因此,這種所謂的“一手貨”電子記錄,是不能滿足b款要求的。如果這份電子記錄能夠做到在數據流轉過程中,自動根據操作者的角色賦予不同的編輯修改權限;在最終歸檔時,能夠自動進行只讀化加密處理,那么這份電子記錄就滿足b款要求了。可惜的是,至今未看到一家能夠實現。 二、在非網絡環境下,先利用紙質記錄過渡,再手工錄入電腦。這里又分幾種情況: 1、錄入的數據究竟是已經經過核驗、主管處理過的最終結果,還是只錄入觀測值讓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如果是最終結果,那就相當于將紙質文檔電子化,完全可以通過掃描或拍照的手段,形成圖像文件保存(與手工錄入相比,還不會出錯),類似于c類(但不完全等同)。電子文檔是否只讀化加密都無所謂,因為你已經保存了紙質文檔,今后數據追溯都以紙質文檔為主。 2、如果錄入的只是觀測值,讓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那要看錄入數據的電腦究竟是非聯網電腦還是網絡環境下的聯網電腦? 如果是非聯網電腦,那么實際上就相當于上文方案一所說的情形。因為電子文檔不能滿足b款的要求,所以必須將計算機的數據處理結果抄錄到紙質記錄后,將紙質記錄提交給核驗員進行核驗后簽字歸檔。這種情形的電腦僅起到計算器的作用,其上面的電子記錄因達不到b款要求,故無保留價值。 如果是網絡環境下的聯網電腦,而且在網絡環境下已經運行有現成的“試驗數據管理系統”應用平臺。那么這種電子記錄盡管是后錄入的,但操作行為已經能夠與操作者的ID綁定,自動對操作者的角色進行識別和權限控制,完全符合b款的要求。這類情況下的紙質記錄就沒有必要留存了,因為這些紙質記錄只是一些觀測值,并沒有經過處理,也沒有最終結果(數據處理的過程與結果,都是在內網中完成的)。因為已經留存了電子文檔,也符號b款的要求,如果還要求將這份紙質記錄繼續完成全部的數據處理,并抄錄經電腦處理的結果,再重復走完核驗、主管的簽字流程,然后存檔。那信息化平臺就沒有人愿意用了,純粹屬于多余的重復勞動。因為如果保留了紙質的記錄,后期的查詢操作完全可以采取上文1所說的方式,或者建立一個簡單的、單機版的小型數據庫便可實現。用不著興師動眾花那么大的成本,去建立一個網絡信息化平臺。況且對于檢定人員來說,他感覺自己的工作已經做完了,再要求將數據手工錄入電腦純屬多余的、無價值的重復勞動,而且還容易出錯,導致扣績效(核驗員與主管也有同感,都認為做了兩次核驗與審批操作,一次在電腦上,一次在紙質記錄上)。于是便產生抵觸情緒,制約了網絡信息化技術的應用與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