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剛剛辦理完一起行政處罰案的河南漯河市質監局稽查大隊中隊長姚帥,絲毫沒有輕松的心情。他根據案情中反映出的問題,連夜起草建議,向市局有關科室提出了一系列幫助涉案企業整改的措施。 過去,一些違規企業接受過行政處罰后,多數都有悔改之意,但是有的企業由于受自身能力限制或其他原因,“想整改不知道從哪下手,想完善證件不知道走啥程序”等現象還時有發生。在漯河市開展的“質量和安全年”活動中,該市質監局稽查大隊通過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案后監管服務,為企業送去一把案后整改的“金鑰匙”。
漯河市質監局稽查大隊要求市、縣、區局執法稽查機構辦理案件時,凡發現涉案企業無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無出廠檢驗的、計量器具未檢定的、特種設備未檢驗的、操作人員無資格證的、產品無標準生產的等違法事項,案件查辦人員在案件辦理結束后,必須填寫《行政執法案后監管建議書》,提出監管建議,報市局局長批轉有關業務單位辦理。承辦單位在一個月內具體負責完成對涉案單位的案后監管和服務。承辦事項辦理完畢后,承辦人及時把《行政執法案后監管建議書》返還案件查辦單位和監察室,入卷備查。
漯河市質監局局長李小平說,這套案后監管服務機制,其創新點就在于把“執法—監管—服務”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管理閉合回路,更加符合現代管理學的要求。實際工作中,雖然增加了質監部門的工作量,但卻能讓有關企業“跌個跟頭,撿個明白”,利于企業有效履行主體責任,促進企業日后更好發展。
河南某有限公司是該市招商引資中比較大的項目,由于開工時間緊,部分特種設備沒有檢驗、沒有辦理相關證件便投入使用,形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漯河市質監局稽查大隊發現此情況后,不是一罰了之,而是站在企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幫助扶持。他們通過《行政執法案后監管建議書》,把問題反饋給所轄縣質監局和市特檢所,使監管、檢驗、服務工作及時跟進,幫助企業進行全面整改。
在漯河市郊有一家食品小作坊,生產條件比較簡陋,相關證件也不齊全,稽查大隊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改。同時會同市局有關科室,為其建立基本的質量管理體系,并積極申辦有關許可證件。經過努力,現在這家小作坊已成長為初具規模的食品生產企業。這家企業的負責人對此頗為感慨:“如果當時不是稽查大隊的案后幫忙,我們今天經營著的還是原來的小作坊!”
案后監管服務機制的運行,讓漯河市質監局稽查大隊的行政執法工作贏得了政府、企業和群眾的大力支持,并多次被當地“整規辦”評為工作優秀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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