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 , 省內機構建標不能依據省外地方規程或規范 這也叫依據?這也叫證據?啥都沒有,不就是你自拍腦袋瞎編臆造的胡說八道嗎。狗屎一泡! 在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的前提下,外省地方規程/規范適用,憑什么不可以?非要一字不漏的重抄一遍就成了本地標準是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制定標準應當有利于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增強產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換性,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禁止利用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廢止相關標準;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利用標準實施排除、限制市場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做到與有關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 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以上法律條款啥意思?看不看得懂啊?在沒有國家標準的情況下,適用的異地地方標準可不可以自主確定采用啊? 觀點2, 在有國家規程或規范的情況下,地方規程或規范自行作廢 。 你這個論壇蠢貨,怎么? 觀點二 被你吃了?!!!! 你63樓的帖子還掛在哪里,自己爬上樓去睜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到底是誰把《浙江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正文最后哪句話“……,相應技術規范應予修訂或廢止。”中的“修訂或”三個字給偷吃了。自我掌嘴打臉吧。 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的檢定規程就不是檢定規程了?就不適用你這個論壇蠢貨的觀點了? 我說了不適用了嗎,蠢貨?我的觀點與強不強檢沒關系,所謂“強制”,是監督管理的要求,“強檢”與“非強檢”的檢定實施過程沒有區別。 79樓就要你正面回答: 1、GB 5413.3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乳冰點的測定》是哪個部門發布的?是強制性國家標準還是“不同意義上的標準”? 2、GB 20001.5-2017所說的“規范標準”,和GB 20001.6-2017所說的“規程標準”是什么意義上的標準? 你是瞎了眼還是怎么的?看不見嗎?裝什么死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