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21-5-9 06:40 編輯
誤差處理的要點:方差與方根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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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錦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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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方差、標準方差(實用的是其根值)是“量值”的表征量,其中的“差”,是量值的差。
對誤差量來說,無論是系統誤差還是隨機誤差,由量值差計算得出之后,就成為有特定性質的量,獨立的量;測量計量理論與實踐,就要直接處理誤差,或以誤差為對象來討論問題。此時計算式的依據量與表征量是誤差元自身,沒有“差”的含義,因此應稱為“方均根”、“方和根”、“方根”等。
如上的劃分,體現了系統誤差與隨機誤差處于同一層面上,二者的區分與合成等的處理方法,就不至于錯位了。
按本文的話語體系,討論誤差時的“協方差”,變成“誤差的協方根”,就不會出現如國家規范《JJF1059》、世界規范GUM【附錄一】中的系統誤差“協方差”為零的錯誤。同時也就不存在系統誤差的 “分布”、“相關性”等難題,也就不再犯其所涉及的錯誤。
一、關于誤差的基本概念
1 誤差元與誤差范圍
測量得到的最基本的元素是測量值。測量值與被測量的實際值的差距稱誤差。誤差是個泛指概念,誤差包括誤差元與誤差范圍兩個概念。
定義1 誤差元
誤差元等于測量值減實際值。可正可負。
定義2 誤差范圍
誤差范圍是誤差元的絕對值的一定概率(大于99%)意義上的最大可能值。恒正。
誤差元是誤差理論的元素,是基礎概念,沒有不行,但只在誤差分析時用。誤差范圍包容著可能的誤差元。誤差范圍是實用的功能單元,由它構成研制場合與計量場合的“測量值區間”、應用測量中的“測量結果區間”,體現測量儀器的性能水平。誤差范圍貫通于研制、計量、測量三大場合。
誤差范圍的指標值就是準確度,又稱最大允許誤差(MPEV)、準確度等級。歷史上,準確度這個術語用得最廣,它從來都是定量的(我國計量法用的是定量的準確度)。不確定度體系污蔑說:準確度是定性的,不能用數字表達。這是說瞎話,是現代版的指鹿為馬。
2 系統誤差
在重復測量的時段內,不變的誤差元,是系統誤差(短時恒值誤差)。記為β。系統誤差在儀器壽命期內的不超過儀器誤差范圍指標值的慢變化(數日到數年)以及環境溫度的影響等,也是系統誤差,通常作為“長穩”處理(準確度指標中,預留包容長穩的余量)。本文所論系統誤差,專指記為β的、在重復測量中不變的誤差。系統誤差β,在誤差理論中,地位極其重要。經典誤差理論對系統誤差強調不夠(而高斯隨機誤差理論精辟又完成);不確定度體系抹煞系統誤差的存在,甚至不許提“系統誤差”這個名稱。測量計量科學是實用的學問,必須實事求是。數量大于99,9%的測量儀器是不修正的,甚至是不允許修正的。“已知系統誤差修正了”,是不符合實際的說法。這其實是避重就輕,只著眼理論完整的隨機誤差,而忽視了更重要的系統誤差。
3 隨機誤差
在重復測量中,隨機變化的誤差,稱隨機誤差。記為ξ。
隨機誤差的分布,是正態分布。分散性的表征量是單值的σ。分布區間半寬是3σ(區間的包含概率是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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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理解,求標準誤差的貝塞爾公式(7)中,消除了系統誤差的作用。(想不通,發帖問;我再回帖證明。)
σ是量值的隨機誤差的表征量。它的來源量是測得值與實際值的差值(大小隨機)。對隨機誤差、對σ,不能再求帶“差”字的表征量。
系統誤差在統計時段內是恒值。如果取系統誤差的帶“差”的表征量,那就是否定了系統誤差的存在,是錯誤的。在系統誤差、隨機誤差的層面上處理有關問題,例如誤差合成,只能取“方均根”“方和根”“方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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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誤差β,理論討論中可設為常值(凡量值的隨機性變化已歸納入隨機誤差中)。在實際工作中,系統誤差是在有計量標準的條件下測量得到的。測量系統誤差時的誤差,主要是兩部分,一是所用標準的系統誤差,二是被檢儀器自身的隨機誤差。后者可用多次測量的辦法來減小。而對標準的誤差必須嚴格要求。這通常可以做到。由于微小誤差可略,測量系統誤差的誤差通常是可以忽略的。這是比系統誤差小一個層次的問題,系統誤差視為恒值,而不再論及其分布(臺域分布根本與問題無關,而時域分布中,系統誤差的測量誤差可略;而分布,根本就是錯位的瞎話)。
四、實例
測量儀器的要點是必須有機內標準,必須有比較裝置。還要有輸入、輸出裝置以及計算裝置等。新機制的測量儀器,必須有該儀器的新的原理公式,這是研制中,誤差分析的基礎。部件的改進提高,是量變;而新的物理機制的提出,就是發明。新儀器的發明研制,必須有詳盡的誤差分析與誤差合成。因此,我認為,詳盡的誤差理論,是一部分有志有為的計量人所必備的。
計量工作者的基本的實際操作,就是在有計量標準的條件下,如何測定被檢儀器的實際誤差范圍、確定它是否滿足被檢儀器的準確度指標(儀器廠標定的誤差范圍的最大可能值)以公證其是否合格【附錄二】。計量法規定,合格者可用;應用不合格儀器,就是違法。(所謂的“修正”,客觀上是用者各行其是,沒法實現“法治”,不符合《計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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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1 計量規范《JJF 1059.1-2012》相關性可略的條款
(來源是GUM《JCGM 100:2008》)
(協方差可略的三條)
4.4.4.1 協方差的估計方法
a)兩個輸入量的估計值xi與xj的協方差在以下情況時可取零或忽略不計:
1)xi和xj中任意一個量可作為常數處理;
2)在不同實驗室用不同測量設備、不同時間測得的量值;
3)獨立測量的不同量的測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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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JF1059.1-2012》置疑
1)xi和xj中任意一個量可作為常數處理;協方差可以忽略。
【史評】
這條的意思,是說:xi與xj中,有一個是常量,協方差就可忽略。兩個都是常量,則更可忽略。在討論誤差合成中,系統誤差是常量。本條款說:二分項誤差中,有一個是系統誤差,則協方差可略。二誤差都是系統誤差,則協方差當然可略。
其實,兩個誤差都是隨機誤差,協方差可略;兩誤差中有一個是隨機誤差,另一個是系統誤差,協方差也可略。當二量都是系統誤差時,協方差不可略。
可見,協方差忽略條件是有一個是純隨機誤差;而《JJF1059》GUM卻說協方差的忽略條件是有一個是系統誤差。
兩種說法有本質區別。規范條款認為協方差通常可以忽略(GUM甚至認為信息不足時即可略);因此通常可用“方和根法”;分析表明,“方和根法”成立是有條件的。測量儀器的誤差,不僅有系統誤差,而且通常是以系統誤差為主的,在有兩項大系統誤差的情況下,“方和根”法是不成立的,而必須取“絕對和”(隨機誤差項與眾多小系統誤差項取“方和根”)。
【附錄二】
檢定的操作與計算
檢定的具體操作是用測量儀器測量計量標準。因已知標準的量值,由此來求得測量儀器的測得值與實際值的差,即誤差。測量儀器性能的表征量是誤差范圍,因此必須求誤差元的絕對值的最大可能值。求最大可能值的嚴格方法是統計方法,通常的檢定工作可采用簡化法,但不能忘記找最大差值這個要點。
必須明確,對精密儀器(非單值常量量具)的計量是統計測量。
合格性判別、
計量所用標準的誤差范圍必須不大于被檢儀器誤差范圍指標(準確度)的1/4(頻率計量要求1/10)。
計量中,被檢儀器實測誤差范圍值R儀計不大于被檢儀器誤差范圍指標值R儀指標(準確度),則被檢儀器合格;否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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