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5-6 01:32 編輯
其實誤差中也沒有說“+”必須添加。規則未作強制的,中國計量院和幾大計量院老師也未否定和肯定的,同時也在各種計量期刊、建標文獻和不確定評定刊物中能看到有或無都存在的,我覺得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加“+"肯定是對的,但是不加也沒錯。沒有法則說強制誤差為正,必須強制。 這個要看各行業/部門/單位對“計量技術基礎”培訓的要求。國防軍工計量領域的培訓教材向來都是要求正誤差帶“+”號的(見下圖),但仍不能保證所有計量從業人員都規范使用。這可能與某些單位或某專業的使用習慣有關。我自己單位要求出具的證書報告中的正誤差,一律要求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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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本主題討論的,應該側重于概念。即我在42樓所說的:如何區別“正誤差”與“誤差的絕對值”這一關鍵的概念問題? 系統誤差是有方向的,但是單向性,運行算數加法,就像時間這個物理量可以由時間軸表述,它是一維的,只有正負兩個方向。對于這種"一維的矢量"。我們一般把它看作標量。其實網上很多信息也提到物理量的誤差一般就是標量。所以我是覺得省不省,加不加,看各位老師習慣,沒必要取較真。除非真的被強制。 “時間”參量并沒有方向,“時間的誤差”才有方向。所以“時間”應該是沒有正負號的標量,“時間的誤差”應該是帶正負號的標量。嚴格地說,此處的正負號并不是表示方向,而是代表一種大小變換的趨向,與空間概念的方向無關。 我很認同您的觀點。但是當碰到這種國標,又存在多年未修訂或者更新版本,作為計量或者檢測工作者,該如何去處理數據結果?您不按他的要求,他判您是錯誤,您按他的要求,又是不符合RSD定義。 您45樓截圖的內容并沒有錯。盡管第5.3.5條的標題是“重復性”,但正文內容和表3給出的,卻是“重復性誤差”的合格判據(見表3的右欄表頭給出的“誤差”名稱)。說明要你最終給出的數據處理結果是“重復性誤差”,而不是“重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