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2-25 18:18 編輯
1、你0.5mm說再多的廢話有用嗎? 現在建標考核,CNAS認可項目考核,都不需要提交你所謂的合格證明,只要求現場考核的是做現場試驗,這就是對市場監管總局的回復最好的印證 ?。。。。。。?! 你還在這里嚼舌根,有用嗎? 不需要合格證明,那就需要《計量檢定員證》或《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否則憑什么授權上崗?什么現場試驗,任何單位現場試驗的人員,必定是先取得這些資質后,再有資格受聘上崗,才有機會參與現場試驗。印證什么?人家審核員就是否認了企業的忽悠“培訓合格”證明,你在這里嚼舌,有用嗎?上市場監管總局反映去呀。 2、你是在鼓吹有CNAS出校準就是資質,就是權威,沒有CNAS的校準就沒有資質,沒有權威,那我反問你,沒有CNAS出校準,違法了哪條法律法規?就憑你的嘴說嘛? 讓你拿出“有CNAS出校準就是資質,就是權威,沒有CNAS的校準就沒有資質,沒有權威”這話是我說的證據,你裝什么傻呀。無中生有造謠誣陷你也就只有這種能耐。我的意思早已說得清清楚楚,沒有CNAS標識的《校準證書》,除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外,都不應視為第三方行為。聽不聽得懂?。?/font> 3、別人沒有CNAS,也不見得校準做的比你差。有CNAS的,亂開證書的多了。 有證據嗎?哪家沒有CNAS,校準做得比我好?哪家有CNAS的亂開證書沒有受到處罰?你怎么不去舉報呀,你就是承心看不起CNAS,那你還要吃飽了撐著去申請CNAS能力認可看什么。 4、為什么法定計量機構出具的檢定證書,校準證書有權威,有資質,那是寫進法律法規的。如果你連這點道理都不明白,我還能說什么。。。。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出具的《檢定證書》具有法律效力,這點沒有人否認。誰告訴你他出具的《校準證書》就比通過CNAS校準能力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出具的《校準證書》更有權威更有資質呀?對于非強檢器具而言,蓋有CNAS標識的《校準證書》啥時候低人一等啦?哪家單位不認啊?寫進了《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授權管理辦法》哪一條哪一款呀?通過了CNAS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校準證書》違法了嗎?違反了哪條法呀?校準行為當下是法制計量范疇的活動嗎?你明白什么?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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