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說過"測量不確定度"表征的"東西"與可修正的"確定成分"有關系。應該是誤會了。 可能吧。我只是對您82樓的表述:我說的所謂"修正誤差"正是"修正量"中除了那個可修正的"確定成分"(即中心估計值)外剩余的"不確定成份"。這句話的理解。 本主題討論的“測量結果”,僅限于“示值(或測得值)Y”和“示值誤差E”。那么“示值(或測得值)”的完整表述應該是Y±U,“示值誤差”的完整表述應為E±U。對于同一測量過程的這兩個測量結果,我認為他們的U是相等的,我只是將它視為以Y或E為中心的不確定區間半寬度。而您的表述,我總感覺是將U理解為“誤差的誤差(不確定部分)”。 對于測量結果【x=3.26±0.08,k=2】,完全可以如下解讀: x=3.26-(測量誤差)e 其中,【e=0±0.08,k=2】。 …………由此大致可見"測量不確定度"與"測量誤差"之間的關系。 我覺得這里可能混淆了人為規定的“最大允許誤差”與“測量不確定度”的概念。如果此處將“±0.08”視為人為規定的“最大允許誤差e”,那么就不應該有“k=2”。它只是人為規定的,以0誤差為中心的“誤差極限”技術要求,而不是實際測量所獲得的“實際誤差估計值”。如果此處的0.08是實際測量所獲得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那么它就是以3.26為中心的不確定區間的半寬度。 當然,【e=0±0.08,k=2】只是"測量結果報告者"對"測量誤差"e的"合理評估"結果。……實際的e只有"天"知道。…… "權威"核校結果:或許【e=-0.02±0.04,k=2】,或許【e=0.01±0.05,k=2】,……都"表明":"測量結果報告者"的"合理評估"靠譜。 不確定度是定量表征離散程度的參量,即便所得到的誤差的估計值是-3.00或+5.00,如果與之關聯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是0.04或0.05,這個誤差估計值(-3.00或+5.00)的“可信度”同樣也是靠譜的。只是“準確度”不靠譜。如果是進行修正測量,那么所獲得的測量結果的“準確度”與“可信度”都靠譜。 我覺得“測量不確定度”的功能,就相當于“示值重復性”或“示值變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