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您在此問題上的理解確實不太一樣。我對不確定度的理解并不是從“主體”和“對象”兩個方面去理解,而是從人、機、料、法、環這五因素方面去剖析。無論什么不確定度,都離不開這五大因素。為了便于表述,先介紹幾個術語: 1、被測對象——對其實施測量的對象,如:山峰、量塊、被檢儀器等。 2、被測量——被測量的參量,如:山峰的高度、量塊的長度、扭矩、電流、電壓等。 3、被測量值——被測參量的實際值(真值),包括“實際誤差值”。 4、被測量的測得值——對被測參量實際測量所獲得的值,簡稱“測得值(或估計值)”,也稱“測量結果”,包括“實際誤差的估計值”。 對于任何“測得值”,其不確定度均由人、機、料、法、環五大因素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擴展得到。“被測量值(真值)”的不確定度僅僅是作為“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之一,它的大小為零。除此之外,“被測對象(料)”自身性能的不穩定,也會對“測得值的不確定度”有所貢獻。因此,“測得值的不確定度”是與“測得值”關聯的(也就是您所說的歸屬于誰)。它是以一定的置信概率,以“測得值”為中心的對稱區間的半寬度,而不是以“被測量值(真值)”為中心的區間半寬度。其表述也是“‘真值’以××概率落在以‘測得值’為中心的±U區間范圍內”,而不是“‘測得值’以××概率落在以“真值”為中心的±U區間范圍內”。任何《校準證書》給出的不確定度都是與“校準結果(測得值)”相關聯的(注:在GMU給出的定義中,就明確表述了該不確定度是與“測量結果”相關聯的參數)。由此可以看出,盡管“不確定度”與“測得值”關聯,但其表達的物理意義,卻是定量表征“真值”可能落在區間的大小不確定程度。 “被測量值(真值)”是客觀固定存在的,并不因為你測還是不測而改變其值的大小。正是由于人、機、料、法、環這五大因素的不理想,才使得人們的測量能力有限,也不可能進行無限次的測量,從而導致了“被測量值(真值)”的測不準,最終評估的結論就體現在:“真值”是以一定的置信概率,落在以“測量結果(測得值)”為中心的±U區間范圍內。因為在人們的有限測量能力范圍內,能夠獲得的只能是“測得值”。 注: 上文例中的圓周率π的“值”,人們已經精確算出小數點后成百上千位,并“估計”出相應的“截斷誤差”(“不確定度”?)。 若真有某人通過“實驗”測得3.141593的“測得值”,應該沒有必要費力“評估”相應的“(測量)不確定度”,可以直接對照文獻中更精確的“參考值”計算相應的“(測量)誤差”。
通常的“被測量值(真值)”,都是沒法通過查文獻的方式獲得的,只能通過有限的測量能力和手段進行測量,獲得其“測得值”(“最佳估計值”)。盡管不同的人、機、法、環對同一“料”的同一被測參量進行測量所得到的測量結果(測得值)有可能一致,但其“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則不盡相同。這恰恰反映了各家機構的測量能力的不同,這對客戶來說,據此判斷哪家機構給出的測量結果的可靠性更高,是非常具有參考價值的。否則就如同我44樓所說的購買黃金的案例那樣,如果都不給出不確定度,客戶將缺乏抉擇的依據。 “測量誤差”與“不確定度”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偏移量,后者是離散量,兩者之間并沒有對應的正相關或負相關關系,無可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