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6-5 03:10 編輯
我個人認為“分辨力”就是“可察覺到的示值最小變化量”,所以我認為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shù)語及定義》第7.14條“分辨力”的定義是值得商榷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規(guī)范定義不是將“可察覺到的示值最小變化量”定義為“分辨力”,而是將“引起該示值最小變化量的被測量的最小變化”定義為“分辨力”。試想,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兩臺測量儀器,“可察覺到的示值最小變化量”是相同的,但“引起該示值最小變化量的被測量的最小變化”則不一定相同,難道說這兩臺儀器的分辨力會不相同? 2、“分辨力”有“物理分辨力”和“有效分辨力”兩個概念。“可察覺到”不等于“可有效辨別到”。例如:某臺6位的數(shù)字測量儀,在被測量為零時,其最后兩位(0.000**)就在不停的跳變。通常我們將最后一位示值的最小跳變量(1個字),稱為“物理分辨力”。此時的“物理分辨力”可察覺,但無法有效讀取。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將整個示值跳變區(qū)間范圍(最后兩位)的一半,稱之為“有效分辨力”。而這種情況無論是“物理分辨力”還是“有效分辨力”,用JJF 1001-2011第7.14條“分辨力”定義都是無法解釋的,因為它跟“被測量”根本就無關(guān)。 3、如果上述情況的示值很穩(wěn)定,示值的跳變不超過1個字,那么此時的“物理分辨力”就是“有效分辨力”,它同樣與“被測量”也不存在一一的對應(yīng)關(guān)系,因為此時沒有“被測量”。即便是有“被測量”,其“分辨力”(即“可察覺的示值最小變化量”)也不應(yīng)該用“被測量”來定義,而是應(yīng)該就用“示值可察覺的最小變化量”本身來定義。 4、“分辨力”與“誤差”也不應(yīng)該扯到一塊兒去。兩臺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測量儀器,盡管兩者的誤差不同,但兩者的“分辨力(指物理分辨力)”是不會因誤差而異的。 5、對比7.16條“鑒別閾”的定義就不難發(fā)現(xiàn),其實7.14條名曰“分辨力”,實則是從另一個角度去定義“鑒別閾”,兩者說的都是同一個量,其核心都是“被測量”的變化,只不過取了兩個不同的名字而已。7.14條“分辨力”是從能引起示值發(fā)生可察覺變化的最小“被測量”的變化去定義的;而7.16條“鑒別閾”是從不能引起示值發(fā)生可察覺變化的最大“被測量”的變化去定義的。大家可以去做試驗,實際上這兩個量是在某一點上同時發(fā)生的。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7.14條用“被測量”的變化來定義“分辨力”是不太合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