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歐洲和日本都制定了相關的乘員碰撞保護安全法規。例如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頒布的FMVSS208《乘員碰撞保護》法規、歐盟重新修訂的ECER94.01《正面碰撞乘員保護》法規、日本運輸省頒布的TRAIS11-4-30《正面碰撞的安全基準》法規等,定期對本國生產及進口新車進行正面碰撞或側面碰撞進行安全性試驗,以檢查汽車內駕駛員及乘員在碰撞時的受傷害程度。但是,這些安全法規僅是這些國家或區域國家政府管理部門對汽車產品安全性的最低要求,而汽車生產企業追求的卻是行業上公認的NCAP(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中文稱為新車評估計劃。它是一個行業性組織,定期將企業送來或者市場上出現的新車進行碰撞試驗,它規定的實車碰撞速度往往比政府制定的安全法規的碰撞速度要高,從而在更嚴重的碰撞環境下評價車內乘員的傷害程度,根據頭部、胸部、腿部等主要部位的傷害程度將試驗車的安全性進行分級。盡管NCAP不是政府強制性實驗,但由于它代表性廣泛,標準科學,試驗嚴格,組織公正,直接面向消費者公布試驗結果,通過碰撞測試向消費者表示什么汽車是安全的或是最安全的。因此各大汽車企業都非常重視NCAP,把它作為汽車開發的重要評估依據,在NCAP試驗取得良好成績的廠家,也將試驗結果作為產品推廣的宣傳內容。
NCAP最早出現在美國,隨后歐洲和日本等國都制訂了相關的NCAP。其中歐洲的NCAP(European 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最具影響力和代表性。它由歐洲各國汽車聯合會、政府機關、消費者權益組識、汽車俱樂部等組織組成,由國際汽車聯合會(FIA)牽頭。歐洲NCAP不依附于任何汽車生產企業,所需經費由歐盟提供,不定期對已上市的新車和進口車進行碰撞試驗,每年都組織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