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6-9-7 11:3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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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中區分兩類測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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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錦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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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分兩類測量,是現代測量技術發展的需要
在經典測量學中,被測量是常量。這是“基礎測量”。
如果被測量是統計變量,那就是“統計測量”。
區分兩類測量并采取各自不同的表征方法,是現代測量計量發展的一項重要需求,切不可漠視。當然由于測量計量的門類不同,技術的特點不同,迫切性有所不同。
這種區分,要求最強烈的第一個領域是時頻測量計量。航天、導航、授時、雷達、通訊中的程控交換機,都必須有極穩定的頻率源。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晶振廣泛應用,特別是發明了原子頻標,銫鐘、氫鐘、銣鐘,并被廣泛應用。作為時間基準、標準,準確度是重要的。但多普勒測速主要是要求頻率源的短期穩定度。
對短期穩定度的表達,1972年推行“阿侖方差”之前,是很混亂的。同樣一臺晶振,短穩性能的表達結果,有時相差上百倍。這里有“采樣時間的問題”,“除以還是不除以根號N的問題”。
1966年,美國NBS(后來的NIST)的年僅30歲的阿侖博士,提出一套關于原子頻標頻率穩定度的表征方法。1972年經11位權威學者(領頭的是巴納斯、紀恩濤)推薦,并定名為“阿侖方差”。
阿侖方差的本質是一種“差分統計”。我在1980年(杭州時頻計量年會)上,指出阿侖方差由于錯引、錯用貝塞爾公式而出現的數學問題和物理意義費解的問題。得到楊孝仁、周紹祖等專家的支持。當年,中國計量測試學會時頻專業委員會以年度總結的形式,通報各省市計量部門。此后,我把阿侖方差簡化為“自偏差”,發表在《電光系統》上。
1993年推行不確定度理論后,時間頻率界因為已經廣泛使用阿侖方差,在頻率穩定度這個重要項目上,抵制了不確定度的A類評定,避免了“除以根號N”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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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航天測速,信源頻率短穩直接決定測速的準確度。如果按不確定度的算法,測量100次,除以根號100,則實際性能夸張10倍,這個隱患是很大的。標準偏差的σ平隨著根號N分之一而縮小;而阿侖方差的σY (τ) 當N很大時是個常量。它是穩定的值,體現信源短穩的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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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頻率短穩是統計變量,它的表征量必須是單值的σ,而不能是σ平,即不能除以根號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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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電學、溫度各類測量計量,都有恒定量值的源。最常見的是穩壓電源和恒溫槽。
穩壓電源的電壓隨機變化,恒溫槽溫度的隨機變化,都是統計變量。統計變量的表征量,必須是單值的σ,而不能是σ平。就是說,不能除以根號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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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兩類測量的區分方法
簡單的、低精度的測量,如日常生活中的測量,普通商品的交易測量,可以只測量一次。但精密測量,要進行重復測量。這是起碼的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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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斷所進行的測量,是基礎測量還是統計測量呢?
1 測量者已知所用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R(準確度),近些年又稱最大允許誤差,最時髦的稱呼是擴展不確定度(U)。測量者知道的是測量儀器的指標值。指標值可當實際值用。
2 重復測量N次(N可取20,不得小于10),按貝塞爾公式計算σ。
若
R ≤ σ (1)
為統計測量(測量儀器的誤差可略)。
若
σ ≤ R/3 (2)
為基礎測量(被測量的變化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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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R/3 < σ < R (3)
為兩類測量的交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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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說明
1)公式(1)可表達為
R ≤(3σ)/3
測量的誤差范圍R,小于被測對象(隨機變化范圍3σ)的1/3,可以忽略。手段的誤差可略,表達量3σ(偏差范圍)屬于對象(統計變量)。
測量結果表達統計變量的偏差范圍,因而是統計測量。
2)公式(2)可表達為
3σ ≤ R
隨機變化在誤差范圍內,可視為儀器的隨機誤差。而被測量是常量。表達量3σ(隨機誤差范圍)屬于手段(測量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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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測量中,進行了多次測量,就可按貝塞爾公式計算σ,而選用測量儀器時又必然知道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R(指標值)。比較σ與R,即可區分兩類測量。
基礎測量,用σ平,即除以根號N.
統計測量,用單值的σ,即不能除以根號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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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統計測量,是專門測量被測信源的頻率穩定度σ。此時,對標準源的要求,降低為:
σ標 ≤ σ/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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