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3-2-23 10:27 編輯
回復 2# 史錦順 文
有人反感在學術討論中談哲學。其實,張口閉口說“真值不可知”的不確定度論,難道不是在宣揚不可知論嗎?當然,除極個別人是在宣傳不可知論的哲學思想外,大多數人是對問題本身不夠理解,是上當受騙。不過,老史這里提醒一句:哲學是回避不了的。自覺的學習應用哲學與邏輯,就會提高識別水平,少上當;進行學術爭論,就有底氣,有力量;反感哲學,就難免受錯誤哲學觀點的影響,乃至受騙上當。通常是認識膚淺,說話沒條理,不能自圓其說。 - 1 “誤差等于測得值減真值”,這句話,對,但不全面。誤差一詞,在實用中,在歷史上,都是個泛指的概念,意思是測得值與真值的差距。誤差一方面指誤差元。誤差元是誤差理論的基本單元,誤差元等于測得值減真值。通常講的誤差分析,主要是對誤差元的分析,此處“誤差”一詞指誤差元。當說測量結果的誤差或處理儀器的誤差時,誤差一詞指的是誤差范圍。誤差范圍是誤差元的絕對值的在一定概率意義下的最大可能值。在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從1955年到1993年,誤差范圍稱為極限誤差;對電表指標,稱準確度等級;對許多測量儀器與量具,稱最大允許誤差。在美國,安捷倫公司與福祿克公司,誤差范圍就稱準確度。(注意:不確定度論說準確度是定性的,不許給出數量;這兩大公司到2012年還一直給出準確度的數量。美國人對抗著美國人的不確定度論。) 承認誤差元又承認誤差范圍,才是承認誤差理論。不確定度論以誤差元的定義來攻擊誤差理論,是斷章取義。 - 2 測量的目的是得到被測量的量值。對常量測量來說,被測量的量值,只有一個,稱為被測量的真值。因此,常量測量的目的,就是得到真值。 什么是真值?真值是量與測量單位的比值與單位的乘積。復現單位的是基準,基準的值最接近單位的值。因此,要得到極準確的值,要將被測量同基準去比,但有資格與基準比的只有工作基準及一等標準,其他標準與儀器(更不要說實物)沒有資格同基準去比。實際上沒必要去攀高;滿足實用要求就可以了。測量的實際目的是得到準確度夠格的測得值。 通常,是用測量儀器測量,其本質是將待測量與低檔的標準比。過去的桿秤,比較標準是秤砣。秤砣是五等砝碼。 測量時將待測量與標準量進行比較,以確定被測量與選定單位的比值,此比值與單位的乘積就是測得值。 - 注意,測量必用測量儀器,而測量儀器是必須經過計量且合格的。我國計量法明文規定,測量儀器(示教儀器除外)必須計量合格才能出廠,才能出售。任何人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測量,是在選用測量儀器時就知道測量儀器的指標的,也就是知道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的。這個現實表明,測量前,人們已知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而只要正確使用測量儀器(包括滿足測量儀器的使用條件),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就是測得值的誤差范圍。因此,不經過測得值減真值的操作,測量者在得到測得值的同時,已經知道了誤差范圍。 - 測量,人們得到了完整的測量結果,既有了測得值,也知道了誤差范圍。 - 不經過測得值減真值的操作,就知道測量的誤差范圍,這是人類社會的分工的結果,是社會發展的成就。 脫離社會而生活在孤島上的魯濱孫,不可能知道星期五造的秤的誤差范圍。 人們生活在社會中,而不是生活在孤島上。社會的構成中,有一種部門叫計量部門,計量部門的核心職責是管理測量儀器、量具的合格性。所謂合格,就是測量儀器的實際誤差,要在廠家標注的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指標內。在計量中,是抽樣測量,就是比較測得值與真值。真值是標準的實際值,用標準的標稱值來代換。此代換引入的誤差是標準的誤差范圍,即計量的誤差范圍。計量的誤差范圍比被檢儀器的誤差范圍要足夠小,小到1/4以下(過去有的取1/3,大了些。頻率界取此值為1/10)。 在計量部門,是有標準的,標準的標稱值可以當真值用。因此,誤差元定義的測得值減真值,在計量部門實現。 (轉下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