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正確把握進出口食品監管準則,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前期開展內部自學的基礎上,臺州局組織進出口食品檢驗監管人員相互交流《食品安全法》學習體會,并就如何結合工作實際,正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進行了深入討論。 討論會上,大家對《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食品生產經營者責任、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方面作出的新規定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重點對《食品安全法》第六章“食品進出口”逐條進行了分析,并結合具體案例,就如何正確適用《食品安全法》,妥善處置日常檢驗監管中發現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關意見。大家認為,《食品安全法》改變了現行進口食品通關模式,對進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和代理商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強化了對進口食品的監管。我們要透過《食品安全法》,看到條文背后所彰顯的食品監管新思路,以《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為契機,轉變觀念,正確履行監管職責,加強與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門的協作,切實把好進出口食品的國門關。
根據《臺州局宣貫<食品安全法>時間表》確定的七項工作內容,臺州局下一步將有序開展送法下企業、內外培訓和執法檢查等活動,切實貫徹落實國家質檢總局和省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法》宣傳活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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