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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8 08:24 上傳
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監管標準不僅適用于美國食品企業,也適用于國際食品生產商和加工企業。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胡慧敏):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4月6日發布了《人類和動物食品衛生運輸的法規》,即清潔運輸法規。該法規是2011年美國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以下簡稱《法案》)的核心配套法規之一。近日, FDA副局長斯蒂芬·奧斯特羅夫博士(Dr. Stephen Ostroff)帶領管理局代表團來京訪問,向中方相關管理機構、對美國出口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媒體進行法規的介紹和說明。
奧斯特羅夫博士在接受中國媒體聯合采訪時表示,《法案》)賦予FDA資源和權力,使其在食品監管上能夠和食品生產商合作,系統地預防食品安全問題的產生,而不是依賴問題產生后的應對,這是幾十年來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重要轉折點。
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催生監管法案
清潔運輸法規是美國2005年開始實施的《食品衛生運輸法》的一部分,也是2011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7大核心配套法規之一。新法規將于頒布之日起60天后生效,即今年的6月6日。該法規通過確定食品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標準,防止運輸過程中造成食品安全風險,如冷藏食品儲存不當、裝載過程中車輛清潔不充分、運輸期間未能適當保護食品等。根據規模不同,企業必須在最終條例發布后1年或2年內遵守。
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法案》,使之成為正式法律,并在2015年底相繼頒布食品預防控制法規、寵物食品預防控制法規、果蔬產品安全法規、海外供應商驗證項目法規、第三方審核認可法規共5部配套法規。預計第7部配套法規蓄意摻假法規將于今年5月底最終發布,屆時《法案》的7大核心配套法規將全部出臺。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羅云波接受國際在線記者采訪時表示,奧巴馬政府上臺以后,對食品安全一直都很重視,這與美國日益增加的食品安全問題有關,如2006年美國發生過“帶菌菠菜事件”,2007年出現了沙門氏菌花生醬感染事件,2011年又有李斯特菌感染事件等。過去美國有《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但美方認為這個法律已經不太適應現實的變化,在食品方面應該有一個專門的法規,所以在2011年頒布實施了《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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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監管標準不僅適用于美國食品企業,也適用于國際食品生產商和加工企業。
監管標準對美國和外國企業一視同仁
《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及其配套法規既適用于美國國內的食品生產企業,也適用于向美國出口食品的國際食品生產商和加工企業,以確保美國國內生產的食品和進口的食品同樣安全。
例如,近期頒布的清潔運輸法規不僅適用于發貨方、收貨方和在美國境內通過汽車或火車運送食品的承運方,而且適用于美國之外的相關方,如通過海洋船舶國際貨運集裝箱或航空貨運集裝箱將貨物運至美國,然后將集裝箱轉至針對美國貿易運輸的汽車或火車(如果該等產品將在美國范圍內消耗或分銷)的出口商。根據該法規,FDA將認定相關方為發貨方,因為該方發起食品的汽車或火車運輸,即便是從海外發起,但仍然是參與美國貿易的行為。
美國FDA副局長奧斯特羅夫在近日面向中國媒體的發布會上表示,制定同樣的安全監管標準是考慮到當前食品供應鏈的全球化。根據美國農業部2013年預估的數據,進口食品約占美國食品供應的19%,包括美國人消費的52%的新鮮水果和22%的新鮮蔬菜。
奧斯特羅夫指出,《法案》最為核心的內容是,企業必須落實食品預防控制和供應商驗證標準,以大大地降低可識別的安全危害或預防潛在危害。
《法案》授權FDA要求高風險食品進口出示安全認證,并拒絕讓沒有認證或來自不允許美國人員巡查的國家的食品入境,允許FDA扣留冒牌或摻假的食品。另一方面,美國食品進口商必須核實外國供應商和進口食品是否安全可靠,沒有實行核實程序的進口商不得進口食品。此外,進口食品的預先通報文件必須列出曾拒絕該種食品入境的國家名稱。
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王金波告訴國際在線記者,在國內和國際監管“一視同仁”思路的指引下,《法案》規定美國FDA官員可以到其他國家檢查供應商,相當于把美國國內的監管延伸到其他國家,這個變化與美國全球監管思路的變化是密切相關的。
《法案》長期看有利于中國促進出口
食品安全問題是全球關注的熱點。《法案》提高美國食品安全監管標準的同時,也會對出口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及相關企業帶來一些影響。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中心主任李麗告訴國際在線記者,《法案》對出口國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相當于政府部門需要為企業的食品安全背書,一旦有問題,政府的信譽會受到影響。對企業的影響則體現在供應商驗證方面,法律要求美國進口商對其國外供應商進行驗證,以確保國外供應商遵守相關法律,確保食品安全。
《海外供應商驗證項目法規》和《第三方審核認可法規》是美國2015年底頒布的配套性法規。前者確保進口商會基于與進口食品和國外供應商的業績表現有關的風險來進行核查活動。后者為第三方認證機構的鑒定設置了一個程序以進行食品安全審核,并對外國食品設施和由該類設施所生產的食品是否符合FDA的食品安全要求進行認證。
李麗稱,對我國出口企業而言,進口商核查驗證屬于相對簡單的方法,但是在實際運行中可能會存在一些挑戰,從而使得進口商和出口商都會傾向于選擇第三方審核的模式。但是無論進口商自己驗證還是采用第三方審核,都會給企業帶來更多負擔,增加成本。
王金波也表示,由于美國《法案》涉及企業的生產流程和生產方式,還會定期檢驗設備,中國企業對美出口成本會提高,尤其是農產品出口會受到影響。但他同時強調,中長期而言,《法案》的落實有利于中國食品生產行業整體上實現質的飛躍,包括技術進步和全要素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由此產生的效益遠比單純的貿易效益更大。“如果中國出口企業達到了美國的食品安全標準,將整體上有利于中國出口的增加,”王金波說。
奧斯特羅夫告訴國際在線記者,在頒布《法案》及其配套法規時,FDA對實施法規可能帶來的損失和產生的益處都進行了分析,而FDA認為益處是大于損失的。奧斯特羅夫說:“我們知道,食品安全事件對消費者、政府、企業來說都是有害的,因此對于企業而言,生產安全的食品才應該是他們確保經濟效益的法寶。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出臺《法案》及配套法規的原因。我們希望這些細則不僅惠及美國消費者,也會惠及包括中國消費者在內的外國消費者。”
專家:中國企業需適應規則的變化
面對規則更加細致也更加嚴格的《法案》及配套法規,中國出口企業該如何應對?李麗指出,在法規已經出臺的情況下,中國企業只能依法合規地遵守美國法律,才能保證順利出口到美國。企業在加強完善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的同時,應積極地與進口商溝通,更深入地了解《法案》細則并反饋對《法案》的意見及所需的幫助等,爭取進口商的認可,以便實現共贏。
王金波也提到,中國企業應該主動地去接受并適應美國食品安全監管標準的提高,不能單純認為這是一種制裁或抑制中國對美貿易出口的方法。另外,中國企業應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標準,堅持綠色發展,重視環境保護,尤其要重視技術進步,注重產品工藝的改善,這樣也有助于改善中國食品工業的整體形象。
但王金波同時指出,需要警惕的是美國會不會將FDA監管食品的做法擴展到中國對美出口的其他領域,比如機械產業。美國這種將國內監管全球化的做法,存在對他國貿易政策進行滲透的風險。
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可向美國學習
對于《法案》對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啟示,羅云波教授總結了三點:第一,美國強調法律的統一性,在食品監管層面由“總統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國家的食品安全戰略,2011年頒布《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也是因為有一個國家層面的機構來考慮食品安全監管的全局性問題。因此,中國從體制上可以借鑒美國有這樣一個統一的、全局性的管理機構。
第二,《法案》加上配套法規制定的監管內容非常細致,比中國頒布的第二套《食品安全法》還要細。其中一個特點是加強了對食品加工和食品從業者的監管。中國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借鑒了這一點,150多條細則中有50多條屬于對生產層面的約束。
第三,中國實行的是兩段式的食品監管。一個是食品的源頭控制,為此中國成立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這是從美國FDA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得到的啟示,改變了過去多頭監管的局面。另一個是強調風險評估,這是美國《法案》中對食品安全科學監管的一個理念。食品安全監管不是救火隊,哪里出現問題就撲向哪里,要從被動監管轉向主動甄別風險,通過甄別風險來進行有的放矢的監管。中國成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就是出于這種考慮。
對話國務院食品安全專家羅云波: 中國食品安全路在何方?
國際在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能否確保我國食品從生產到走向市場都是在監控之中的?
羅云波:就設計而言,我們的《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從生產到走向市場是全程控制的。但它能否按照我們希望的那樣發揮實際的作用,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摸索。一部法律的出臺并不意味著食品安全問題的徹底解決。因為除了法律法規,一個國家的食品安全狀況還和其他因素有關,包括社會的發展程度、人們的受教育程度、國民素質高低等等。當前,我們的法律體系還存在和《食品安全法》相悖的地方,所以需要不斷的修訂,比如《食品安全法》出臺后頒布的《廣告法》、《商標法》等就是從各個方面與《食品安全法》相適應,就像美國FDA出臺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一樣,不斷有新的配套法規出臺使其更加完善。
國際在線:中國人對食品安全的認識處于什么水平?
羅云波:中國人的食品安全意識已經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意識提高并不意味著我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食品安全,換句話說,很多中國人還缺乏食品安全科學知識。
網上有很多關于食品安全危言聳聽的言論,比如添加劑、轉基因的問題,其根源是對食品安全知識的了解不正確、不深入。美國也出過很多食品安全事故,也有不少人因此喪命,但是這些事故沒有在美國社會造成太大的恐慌,原因是美國人知道自己距離危險有多遠,能夠判斷這樣的事情會不會對自己造成影響。但類似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就會造成大范圍的恐慌,因為人們缺乏這方面的知識。所以,政府除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還應加強對國民的科普教育,使國民知道怎樣規避風險。
國際在線:互聯網對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具有哪些作用?
羅云波:網絡不僅是一個賣東西的地方,也是傳播知識的陣地,在食品安全教育和科學知識傳播方面,互聯網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另外,由于網購現在很流行,相關機構要加強有關網購食品的配套法規的制定,從源頭到物流都要確保網購食品的安全性。
“互聯網+”這個熱詞客觀上給網上假貨的流通提供了空間。很多產品在實體店賣不出去,但通過互聯網就能夠推銷出去,造成部分殘次品、偽劣品充斥市場。在確保食品安全問題上,應該更多地倡導“+互聯網”。企業應該把實業做好,把食品的生產加工做好,然后利用互聯網這個渠道來進行銷售,對優勢產品進行推銷。互聯網只是銷售的一種工具,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沒有過硬的制造業,互聯網只能起到為假貨做宣傳的反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