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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歐盟碳交易系統(ETS)溫室氣體排放總量21.18億噸CO2當量,比2007年減少3.06%,但比利時、英國與荷蘭的排放量比2007年略有增長;而同期歐盟27國GDP增長為0.8%。排放的下降部分緣于經濟衰退,部分緣自金融危機爆發前ETS行業高碳價對排放的抑制作用。 由于歐盟ETS新規定將許多小型工業裝置排除在外,2008年共有11,359套工業裝置參與歐盟ETS,比2007年減少213套,但ETS覆蓋面繼續拓寬,不但將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囊括其中,而且首次將荷蘭和挪威硝酸生產中排放的笑氣(N2O)納入ETS,新增排放控制總量約5000萬噸CO2當量。另外,2008年歐盟還首次將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約機制(JI)下分別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s)和減排單位(ERUs)量計入ETS排放信用之中。其中CERs占到2008年許可排放量的3.9%,按國別排序,中國占41%,印度占31%,韓國占15%,巴西占7%;而ERUs僅占許可排放量的0.002%。CERs和ERUs兩者合計占2008-2012年ETS第二交易期14億噸可用總信用許可額度的6%。另92%為免費發放的許可排放量,4.1%為通過購買或拍賣所得的2009年免費許可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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