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國家質檢總局科技司在北京組織召開了湖北檢驗檢疫局《出口商品合格評定體系及其應用研究》課題鑒定會。鑒定委員會聽取了課題組的工作報告和研究報告,審查了相關技術文件。鑒定委員會認為該項目研究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一致同意該項目通過鑒定,并建議在全系統推廣應用。
據了解,隨著外向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現行檢驗監管法制制度和體系的諸多方面還存在著與生產力發展要求不適應、與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不符合的現象。多年來,在國家質檢總局大力倡導下,湖北檢驗檢疫局基于對傳統檢驗監管方式存在不足的深入分析,以提高檢驗檢疫職能有效性為目的,建立了科學有效的出口商品合格評定體系,在檢驗監管模式改革的道路上邁出了關鍵一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據介紹,出口商品合格評定體系在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工作中首次提出了全面合格評定的概念。它提出合格評定體系的理論基礎是全面質量管理理論,并首次提出“監管批”的概念,解決了有效監管與科學放行的問題。該體系系統地將出口商品風險分析和出口企業質量信用評價引入出口商品合格評定體系,并作為確定合格評定模式的基礎,有利于增強出口企業的第一責任人意識。
鑒定委員會一致認為,該課題系統地闡述了以市場準入、出口商品風險分析、出口企業質量信用評價、抽批規則和監管規則、關鍵點控制驗證、評定、放行、動態管理、商品檔案和改進10大要素為主要內容的出口商品合格評定體系及其應用方法。合格評定過程要素相互關聯,并依據現代質量管理原理,彼此形成閉環,持續改進,螺旋上升,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鑒定委員會專家表示,該項目在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機制創新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填補了國內空白。課題的研究成果在全國多個直屬檢驗檢疫局得到推廣應用,提高了行政執法能力和監管水平,加快了通關速度,增強了企業競爭力,得到地方政府及進出口企業廣泛認同,社會效益顯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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