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非強檢器具,檢定規程規定可以降級的,除最低一級以外,就一定可以按降級處理;對于檢定規程規定不能降級的,那就一定不能降級;對于沒有規定可以降級的,可以按不合格處理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也可以根據客戶的要求作降級處理(當然也必須更改準確度等級標識),或不給出符合性判定結論出具《校準證書》。對于強檢器具,則不允許作降級處理。無論是強檢器具還是非強檢器具,都不允許作升級處理。這是所有計量技術機構通行的處理方式。任何一家單位,對設備進行改造的目的都是為了提升設備的性能,只有某版主會有對原設備進行改造達到降級目的的奇葩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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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5 23:06 上傳
以上是某版主的原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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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5 23:06 上傳
以上是csln量友以截圖的方式舉證戳穿某版主的誤導性謠言。到現在某版主仍然死不認錯,還要狡辯說這是表達不同的觀點。這是不同觀點嗎?試問,參與討論的其他量友有哪一位有如此厚的臉皮。某版主如果聽不進廣大量友的善意規勸,一意孤行的堅持施展這種“學術流氓”的伎倆,我將一如既往地對這種挑釁人性尊嚴的不平等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繼續“罵”下去。 在計量確認看來,測量設備“體檢結果”較差,但表明滿足較高的測量過程預期使用要求,完全可以簽發計量確認合格標識,檢定合格的測量設備,計量特性卻并不滿足某測量崗位預期使用要求,照樣必須簽發計量確認“禁用”標識。
經檢定不合格的測量設備,連原測量過程的使用要求都滿足不了,居然還會滿足較高的測量過程的預期使用要求。某版主一貫信口開河拍腦袋編出一些常人難以想象的奇葩故事。“檢定合格的測量設備,計量特性卻并不滿足某測量崗位預期使用要求,……。”這個測量過程當初是怎么設計的?測量設備是如何選型的?測量過程又是如何通過評審的?上次檢定合格能滿足預期使用要求,本次檢定合格怎么就不滿足預期使用要求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