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質檢系統《節約能源法》宣貫會在杭州召開,來自全國各地近200名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人員參加了本次宣貫會。全國人大財經委經濟室李命志副主任、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到會,并分別對修訂后的《節約能源法》的立法背景、修訂過程、法條內容及質檢系統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詳細地講解。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已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的節能管理制度中直接涉及到質檢部門的有標準、認證、計量、特種設備監管、能源效率標識管理、進出口商品的監管、市場準入制度和行政執法等八項職能。會上劉兆彬司長對質檢部門三點希望:一是希望質檢部門能按照職權法定、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實承擔起《節約能源法》賦予我們質檢系統的八項職能;二是希望質檢部門不斷開拓創新、促進節能工作可持續發展;三是希望質檢部門不斷提升能力,落實責任,著力培養一批又懂節能技術又懂節能法的人才隊伍。通過宣貫,使與會者深刻認識到《節約能源法》對質檢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他們一致表示在今后貫徹實施工作中要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節能監管措施,認真履行好節約能源法所賦予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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