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3樓!
把規程都下載下來了,還是有不明白:
規程上關于秤等級和準確度要求:
秤的等級
準確度等級 檢定分度值 檢定分度數度n=Max/e
最小 最大
中III 0.1g≤e≤2g 100 10,000 [quote][/quote]
5g≤e 500 10,000
普通 III I 5g≤e 100 1,000
秤量結果允許誤差
"最大允許誤差
mpe" m以檢定分度值e表示
III III I
中III 0≤m≤500 0≤m≤50
500≤m≤2,000 50≤m≤200
普通 III I 2,000≤m≤10,000 200≤m≤1,000
針對上面的,想請教各位:
按上面的說法,對于 檢定分值=5g, 實際分度值=0.5g 量程=7.5KG 的電子秤來講:
1、因為上面無檢定分度數,按III計, 那它的最小量程是50g嗎(20e=10*5g=50g)?
2、它的可接受誤差是,按0≤m≤500,e=5g,±0.5e=2.5g嗎?不對啊,檢定誤差不是5g嗎?怎么校準可接受誤差比檢定誤差少啊?
3、另外,這里的檢定分度數是指什么啊?傳感器個數嗎? 還有后面說的,承載器的支承點個數,是什么意思啊?
以上,是我理解有誤嗎?麻煩各位指點。不勝感激!
[ 本帖最后由 寧靜致遠 于 2007-6-8 15:48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