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舉報
原帖由 changjing 于 2006-10-18 13:27 發表 什么單位阿?使用這么多的秤。 好像你們只用秤這一類計量器具啊,因為“規程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自檢及外檢的計量設備計量確認體系的認證和工作職權”。 你們的物料計量倉和外面賣的混料秤是不是雷同的作用啊? ...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后一頁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12-4 16: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