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確保我公司自檢計量設備處于受控狀態,保證量值傳遞的準確性,參照我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和國家《部門計量檢定規程》中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程。
二、適用范圍
此規程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自檢及外檢的計量設備計量確認體系的認證和工作職權。
三、檢定要求
1、要求維護人員根據生產需要,由化驗室提前一天通知技術部校驗,并派專人監督校稱過程并記錄數據。
2、所有具備實物標定條件的自檢計量設備都必須進行標定,標定方法可以是砝碼標定也可以是實物標定,標定的周期由機電技術部與使用單位按檢定周期或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特性要求而定。具體要求按照《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執行。因設備運行存在一定的波動,為了保證其重復性,每次標定要求進行三次以上的重復標定,每次標定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
3、所有自檢計量設備由機電技術部按規定檢修周期進行檢定,機電技術部要有專人參加。
4、對全廠在用計量設備,每月按一定數量抽查,對使用不符合要求,無故損壞計量設備的現象進行考核。
5、檢查計量人員要按周期進行檢定,并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另一方面應測量設備的準確度,計量數據的有效性。
6、所有需外檢計量設備按檢定周期請技術監督局現場檢定一次。
四、各類計量設備檢定方法
1、皮帶秤、沖板流量計的檢定規程:
1.1檢定條件及檢定用標準器具:
A、在公司現有的檢定條件下,實物檢定以電子汽車衡、平板磅稱等作為稱重的
標準設備,其稱量的結果作為核定計量設備的基本依據。
B、標準砝碼、掛碼、測試鏈碼。
1.2技術要求及檢定方法:
1.2.0首次使用檢驗應檢查其銘牌(包括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出廠編號、制造廠等)、合格證和說明書;整機外觀。
1.2.1皮帶秤的試驗負載由所對應的皮帶秤的設計數據表決定。
1.2.2 以正常運行速度運行空皮帶5-10分鐘,進行零校驗。
停止皮帶,懸掛掛碼在秤校驗砝碼支架上或將測試鏈碼放在皮帶上并固定,以容積方式運行皮帶,進行量程校驗。
1.2.3檢查傳感板的磨損情況并清除粘積和物料,檢查阻尼油、密墊的完好程度。
1.2.4 記錄每一過程的偏差數據。
1.2.5皮帶秤或沖擊流量計的標定:
1.2.5.1皮帶秤或沖擊流量計的皮重檢定
準備程序:Imp/Belt Circuit
用于除皮和砝碼檢查程序的準備程序,程序運行將得到一個周期內的內部計算值,用于除皮和砝碼檢查程序的周期碼。首次校驗或新安裝皮帶時,必須首先運行此程序。
運行條件:必須在容積方式下啟動。
操作步驟:進入標定功能后,運行“Imp/Belt Circuit”程序:
啟動程序
上部顯示:剩余運行時間(秒)
下部顯示:速度傳感器脈沖計數
程序結束后:
上部顯示:皮帶速度平均值
下部顯示:內部計數值總計
保存數據
退出
除皮程序:TW:Tare
運行除皮程序可以獲得定量給料機的基本皮重值。
運行條件:a)皮帶上無物料
b)必須在容積方式下啟動
操作步驟:進入標定功能后,運行:Tare程序:
啟動程序
上部顯示:剩余運行時間(%)
下部顯示:連續平均皮重值(%)
程序結束后:
上部顯示:與原皮重比較的差值
Dev.=+:增加的皮重
Dev.=-:減少的皮重
下部顯示:總皮重平均值(%)
保存數據
退出
1.2.5.2皮帶秤或沖擊流量計的砝碼標定:
運行條件:a)必須在準備程序和除皮程序完成后進行;
b)把砝碼送入參數C09中;
c)在規定區域加上砝碼;
d)皮帶必須啟動
操作步驟:進入標定功能后,運行Weight Check程序:
啟動程序
上部顯示:剩余運行時間(%)
下部顯示:連續計量結果的平均值SET/ACT
程序結束后:
上部顯示:運行期間的給料量(KG)
下部顯示:總比值KOR(%)
保存數據
退出
檢查結果:
KOR=SET/ACT=砝碼值/測量值
評估檢查結果:
<1%:即KOR=0.99-1.01,計量系統正常,無需改動校正值。
<5%:即KOR=0.95-1.05,把檢查結果送入校正值:參數D02。
>5%:即KOR<0.95或KOR>1.05,說明技術參數不準確或機械錯誤,需要進一步檢查。
1.2.5.2皮帶秤或沖擊流量計的實物標定:
復位現場積累器,以正常操作速度運行相關設備下料,由對應的下料口收集通過計量設備的物料,運行5分鐘后停止相關設備,將收集的物料拉至電子汽車衡稱重,所得數據與現場累積器顯示比較。
1.2.5.3標定結果誤差計算:
量程誤差%=COMPU-M顯示值-物料重量/物料重量×100
此誤差應控制在±2%范圍內,若超差,則應進行調整,直至在誤差范圍內。合格后,重復標定三次,以三次結果的平均值為最終標定誤差。
1.2.6中控室有量值顯示的計量設備,中控顯示值與現場顯示值的數據應保持一致,以保證量值傳遞的準確性。
1.2.7記錄每一次調整的數據。(應有記錄)
1. 3檢定周期
1.3.1皮帶稱與固體流量計的靜態檢定每季度應不少于1次;
1.3.2動態物料標定應根據生產現場要求和物料變化由車間主任或中控操作員提出標定。(有無記錄,若無,要補)
2、包裝機微機稱的檢定
2.1檢定條件及檢定用標準器具:
2.1.1包裝機微機稱校定采用標準50Kg法砝。
2.1.2在公司現有的檢定條件下,實物檢定以平板磅稱等作為稱重的標準設備,其稱量的結果作為核定計量設備的基本依據。
2.2技術要求及檢定方法:
2.2.1首次使用檢驗應檢查其銘牌(包括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出廠編號、制造廠等)、合格證和說明書;整機外觀。
2.2.2靜態標定時首先應保證微機稱通電,以標準的50KG砝碼掛在與傳感器聯接的出灰嘴上,此時微機稱顯示應為50KG,如上下有偏差則進行人工調整致50KG。每臺包裝機的8個出灰嘴應全部檢定。
2.2.3包裝機的實物檢定:首先應將包裝機的8個出灰嘴進行編號1-8,然后取包裝袋也進行編號與出灰嘴編號相對應。在生產中插入編好號碼的包裝編織袋注意袋子號碼與出灰嘴號碼一一對應;出包后將此8包水泥用平板磅進行稱量,每個單包重量應控制在50±1KG,否則應對此包對應的出灰嘴進行檢定。
2.2.4抽檢:對每一臺包裝機隨機抽查20袋, 分別稱重,計算袋重合格率。單包凈重小于49Kg或大于51Kg的必須重新標定。 20包總重小于1000kg時也必須重新標定。
2.3檢定周期
2.2.1每臺包裝機的靜態檢定每季度應不少于1次;
2.3.2每班對每一臺包裝機的8個稱重裝置清零一次。
2.3.3抽檢由化驗室每天進行一次。
2.4每次檢定及抽檢結果必須有記錄。(請檢查有無記錄,若無,要補)
3、物料計量倉的檢定
3.1檢定條件及檢定用標準器具:
3.1.1實物檢定以平板磅稱等作為稱重的標準設備,其稱量的結果作為核定計量設備的基本依據。
3.2技術要求及檢定方法:
3.2.1首次使用檢驗應檢查其銘牌(包括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出廠編號、制造廠等)、合格證和說明書;整機外觀。
3.2.2 PANTER參數設定及秤的校正方法(輥壓機計量倉)
打開儀表后蓋,將控制板上的SI-I置成ON,同時按>O<和 ¤,儀表顯示F1下箭頭(按¤);顯示F1.2用左右箭頭選2,下箭頭,2表示以KG為單位,顯示F1.3,按C清除原最大稱量,顯示000000,用>T<左移位,用左右箭頭定位值,每按一次左右箭頭位置加1,最大秤量輸完后按¤;顯示F1.4用左右箭頭選擇分度值,原則是:分度值/最大秤量=1/2000-1/3000;
顯示CAL O,按左右箭頭顯示CAL 表示進入校正;E SOL空秤15CAL-01CAL倒計數,ADD LD至少應加20%滿秤程砝碼,推薦加60%-100%,加載結束后,確定。
顯示000000用M鍵右移位,用左右箭頭定位值,輸入所加砝碼值15CAL-01CAL;
顯示F1.6 O確定跳過零點調整;顯示F1.7 O確定跳過量程調整;顯示F1.8 輸入16確定平原地區選重力加速度為16,輸入方法同輸入砝碼值。
F2-按C-顯示CAL OFF確定若校正以后顯示值不論加多少均為0,則F6.5選1
3.2.3 PT650M參數設定及檢定方法(生料、原煤、煤粉、包裝機計量倉)
3.2.3-1實際載荷調校:
在測量過程中,同時按下SHIFT,INEREMENT和ENTER鍵,按下MODE鍵進入實際載荷調校模式,當提供壓力到顯示為零時按下MODE鍵;
單顯示單元,按下MODE鍵進入參數信息顯示,按下SHIFT鍵(改變小數點)和INEREMENT鍵(改變數值)設為8000;按下ENTER和MODE鍵返回測量模式
3.2.3-2等值調校
在測量過程中,同時按下SHIFT,INEREMENT和ENTER鍵,按下INEREMENT鍵進入等值調校模式,按下MODE鍵改變等值高校模式,按下SHIFT鍵顯示零位輸入設置模式,按下MODE鍵進入量程輸入值設置模式,單顯示單元中,按下MODE鍵顯示參數設置信息,按下MODE鍵進入量程輸入值模式,單顯示單元中,按下MODE鍵顯示對數設置,按下SHIFT鍵(改變小數點)和INEREMENT鍵(改變數值)設為2000,按下ENTER和MODE鍵返回測量模式
3.2.3-3線性值的設置
在測量過程中,同時按下MODE和ENTER鍵,按數次SHIFT鍵進入線性值菜單,按下MODE鍵進入需校正的數值的設置;按下SHIFT鍵(改變小數點)和INEREMENT鍵(改變數值),并在需校正的數值設定完成后按MODE。單顯示單元中,按下MODE鍵進入參數信息顯示;按下SHIFT鍵(改變小數點)和INEREMENT鍵(改變數值),并在N-01值輸入完成后按下MODE,按下MODE鍵進入需校正的輸出值設置;按下SHIFT鍵(改變小數點)和INEREMENT鍵(改變數值),并在N-02值輸入完成后按下MODE;重復上一步,直到設置完成。完成以上設置后,按下ENTER返回測量模式。
3.3檢定周期
3.2.1每臺物料計量倉的靜態檢定每季度應不少于1次;
3.3.2動態物料標定應根據生產現場要求和物料變化由車間主任或中控操作員提出標定。(應有標定記錄,若無,要補)
3.4每次檢定及抽檢結果必須有記錄。(應有記錄,若無,要補)
4、菲斯特轉子稱的現場檢定方法
4.1檢定條件及檢定用標準器具:
4.1.1轉子稱檢定采用菲斯特提供的專用砝碼。
4.2技術要求及檢定方法:
4.2.1首次使用檢驗應檢查其銘牌(包括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出廠編號、制造廠等)、合格證和說明書;整機外觀。
4.2.2做標定時必須確認秤內是空的,必要時開風機開秤吹空;
4.2.3 標定后必須做零點曲線(有無記錄,若無,要補)
4.2.2現場靜態標定:
把PHT手操器連到現場CPI—SERVER,回車進入SERVER菜單。用CTRL 回到主菜單
用上下箭選到第七子菜單7Configuration,回車進入第七子菜單,用上下箭鍵選到2ROT WEIGHFEED;回車入進,再加車進入標定菜單;按三次下箭頭到DEADLOAD SETTING標零.
2.3檢定周期
2.2.1每臺轉子稱的靜態檢定每季度應不少于1次。
五、檢定數據的處理:
5.1.對于零、量程校驗過程中的偏差數據,由維護人員自行建檔保存,以積累經驗數據。
5.2.實物標定過程中的數據,要填寫計量秤實物標定記錄。
5.3.所有檢定的設備必須填寫相應的檢定記錄,每次檢定應用專門的記錄本或檢定記錄表格進行記錄,至少記錄所有檢測數據、檢定日期、檢定結論、檢定人員等內容;檢定記錄應妥善保存。由機電技術部存檔。
5.4當技術指標達不到上述精度要求,崗位人員應向主管技術人員提出申請報廢和啟用新傳感器的具體意見,經取得確認同意后,實行以舊換新但應做詳細記錄,雙方均應在記錄本上簽字
六、附則
6.1自檢及外檢設備檢定周期見附錄。
6.2本辦法由機電技術部起草并歸口管理。
6.3本辦法于2005年2月發布實施。5月5日修定。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12 09:3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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