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出通知9月開展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
作者:質檢總局 來源:質檢總局 發布時間:2008-8-25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出通知,于9月8日至9月17日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此次專項執法檢查將對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的九項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銷售企業和進口商進行一次抽查檢查。
檢查重點圍繞生產者和進口商對列入國家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目錄的用能產品是否按照規定辦理了能源效率標識備案;是否標注能源效率標識,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在產品包裝物上或者說明書中予以說明。重點檢查銷售者銷售的應當標注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是否按照規定標注能源效率標識。重點查處應當標注能源效率標識而未標注、未在列入國家能效標識管理的用能產品的說明書和產品標識上注明能耗指標、注明的能耗指標不符合產品實際情況等行為;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能源效率標識及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8月19日,國家質檢總局再次發出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節約能源法專項執法檢查集中行動。這次行動將從9月一直持續到10月底,各級質檢部門將圍繞熱點、突出重點、解決難點,確保專項執法行動效果突出。
此次執法檢查是國家質檢總局為貫徹實施節約能源法、推動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按照國務院的部署開展的。
此次執法檢查將針對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的產品、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明令淘汰的產品和設備、高耗能特種設備、能源計量器具等重點產品,以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產品和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名單的節能認證產品的生產、進口、銷售企業,能源計量器具生產、使用企業,高耗能特種設備生產、使用企業為重點,認真檢查用能產品、設備是否執行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是否使用了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生產工藝,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管理是否符合《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的要求,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獲得節能認證產品是否持續符合相關認證要求,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高耗能產品是否獲得生產許可證和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工作推進情況、進口舊機電設備的耗能情況等內容。
執法檢查中,各級質檢部門還將大力宣傳節約能源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宣傳國家發布的淘汰產品、淘汰生產工藝設備、能效標識產品目錄、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要求等內容,引導企業遵守節約能源法。向消費者宣傳節約能源法律法規及產品標識的有關規定,引導消費者選購節能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