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數字顯示器的示值穩定性
本項目只適用于電子卡尺。由于該卡尺屬于機電一體代量具,所以必須考慮它電氣系統的時間穩定性,主要是由于傳感器信號不穩定造成的。
規程規定本項目的檢定方法在測量范圍內的任意位置緊固尺框;電子數顯卡尺的示值穩定度以數字顯示器示值的變化來確定,技術要求:1小時內顯示值的變化不大0.01㎜,而未要求連續觀察。在進行這個項目的檢定時,可將尺框固定的數字顯示器卡尺放置在平板上,1小時后觀察顯示值的變化即可。
4.9示值誤差的檢定
檢定通用卡尺示值誤差時所用的標準器為3級或6等量塊。深度尺在1級平板上進行。
應正確理解規程上表7中允許誤差的含義。例一把測量范圍為(0~500)㎜的卡尺,其不同測量范圍(0~120)、>(150~200)、>(200~300)、>(300~500)㎜的允許誤差分別為±0.02、±0.03、±0.04、±0.05㎜,若理解為在(0~500)㎜的允許誤差均為±0.05㎜,那就是錯誤的。
由于通用卡尺在設計上不符合阿貝原則,為控制尺框沿全尺移動時產生的角位移,所以規程規定:檢定時每一受檢點應在量爪的里端和外端兩位置檢定,量塊工作面的長邊和卡尺測量面長邊應垂直。
通用卡尺的示值誤差是各受檢點的函數,而且隨著受檢點數目增多,示值誤差置信概率也會增加,因此希望受檢點數目多一些。但為了減輕檢定工作量,又要求盡量減少受檢點的數目,為此規程根據通用卡尺示值誤差的分布規律,確定了受檢點均勻分布的選擇原則,而且規定了受檢點數目下限;即應在主標尺和游標尺(圓標尺)上均勻分布的三個位置上。大于300㎜時主標尺應取均勻分布的六個位置,對受檢點數目的上限則不予限制。對于測量范圍大于1000㎜的卡尺,其自重變形較大,應進行“平檢”和“立檢”兩支放狀態下的檢定。平檢:第一支點在主標尺零標記外測50㎜以內,第二支點在尺框內測100㎜以內,第三支點在測量上限標記外側50㎜以內。立檢:用上述第一、二支點,當尾部發生偏重時可在第三支點處加輔助支撐,所用三個支點應等高。對深度游標卡尺,檢定時按受檢尺寸依次將兩組同一尺寸的量塊平行放置在1級平板上,使基準面的長邊和量塊工作面的長邊方向垂直接觸,再移動尺身,使其測量面和平板接觸,檢定時,量塊應分別置于基準面的里端和外端兩位置檢定。
對于帶有深度測量桿的卡尺,深度測量桿檢定時。用兩塊尺寸為20mm的量塊置于1級平板上,使飛尺身測量面與量塊接觸,伸出測量桿測量面與平板接觸,然后在尺身上讀數。該點示值誤差應不超過規定值。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2-10 22:2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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