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扯CNAS的事,也不扯CMC的事,你就指明GJB什么地方明確了測量標準重復性考核測量的對象是最佳儀器,是優中選優的 第5.8.2.8條正文的表述,說得還不夠清楚嗎? 你質疑1033的關鍵點是重復性考核出現不符合要求時處理方法,換對象不行,因為1033沒有規定可以換,不換也不行,反正就是1033怎么處理都不對 我說了不換不行嗎?是1033說不換不滿足開展檢定/校準項目的要求。 常規被測對象“檢定/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本來就是定量表征被測對象的計量特性之一,應該在出具的被測對象的《檢定/校準證書》中提供給用戶,供用戶評判他送檢/校的常規測量設備能否滿足下一級測量過程的要求的輸入。而不是用來評判擬建計量標準是否滿足本級檢定/校準過程的依據。 你證明了GJB測量標準重復性考核的就是測量標準的重復性且絕無可能出現異常,那才能說明確實比1033方法合理 選擇“最佳儀器”作為被測對象,怎么出現異常現象,怎么不合理,你可以分析,可以說出來給大家聽嘛。 還能承認不會比測量標準好,那還叫那門子測量標準重復性,明明是被校準對象校準結果的測量重復性非要叫測量標準的重復性 從第5.8.2.8條的正文,基本上可以看出標準起草人想表達的意思。只不過按照現在的理解應該叫“測量重復性”,定量評估的是常規條件下檢定/校準過程的重復性。即在常規測量條件下(主要是將能夠由實驗室主動控制的人、機、法、環四因素控制在常規狀態),將唯一不確定的、無法由實驗室主動把控的被測對象“料”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盡最大可能降低至最低水平。 不過是參考了1033的早期版本,1033修訂了,回歸本源了,GJB沒有修訂,這其實沒有什么,不是不能接受的,是考慮實際與可能的折衷 GJB沒有早期版本嗎?GJB 2749A-2009的前身就是GJB/J 2749-1996。至今也沒有看到其他標準,有用日常常規被測對象的“檢定/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來評判所使用的計量標準能否開展檢定/校準能力的。倒是用“校準和測量能量CMC”來評判實驗室是否具備開展相應檢定/校準能力的,到處都能找到。 但你路云先生以此貶低1033,這個主題恐怕只有你是這種想法,這種有別于正常思維的想法為弱智,我支持,你說的,這不叫罵人,不要神經過敏吔 我貶低了1033嗎?1033的起草人可以出來參與共同討論呀。我看比發一個所謂的“征求意見稿”要強多了。有這種想法的,果真只有我一人嗎?72樓量友難道沒有這種想法嗎?看看下面這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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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6 15:29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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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認為這是我PS杜撰的吧。沒錯,在你眼里,該文作者恐怕也是“弱智”。 為啥要給你說道理,你是講道理的人嗎?你想得到這樣的結果,讓別人都不說,你說啥就是啥,那就偏不讓你如愿,就是要拆樓賺金幣,這錢掙得多容易,掙多了能買你家的地嗎,有本事你把我封了,或者今晚10點后你發個帖子把這個主題封了,你就是永遠的今日頭條了 封不封貼不是我的事,我一沒那個本事,二沒那個權力。我是不是講道理,讓別人去評判。我也從沒有讓別人不說話。讓你說我說啥不是啥,是你自己不愿說,怪不得我吧。繼續拆樓賺金幣,最好把樓層資源都耗光,那才會讓世人刮目相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