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196《常用玻璃量器檢定規程》中對于分度吸量管的檢定點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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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度吸量管
a)0.5mL以下(包括0.5mL)的檢定點:
半容量(半容量~流液口);
總容量。
b)0.5mL以上(不包括0.5mL)的檢定點:
總容量的1/10。若無總容量的1/10分度線,則檢2/10點(自流液口起);
半容量(半容量~流液口);
總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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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檢定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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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分度吸量管和單標線吸量管
A.2.1 衡量法
A.2.1.1 將清洗干凈的吸量管垂直放置,充水至最高標線以上約5mm 處,擦去吸量
管流液口外面的水。
A.2.1.2 緩慢地將液面調整到被檢分度線上,移去流液口的最后一滴水珠。
A.2.1.3 取一只容量大于被檢吸量管容器的帶蓋稱量杯,稱得空杯的質量。
A.2.1.4 將流液口于稱量杯內壁接觸,稱量杯傾斜30°,使水充分地流入稱量杯中。
對于流出式吸量管,當水流至流液口口端不流時,近似等待3s,隨即用稱量杯移去流
液口的最后一滴水珠(口端保留殘留液)。對于吹出式吸量管,當水流至流液口口端不
流時,隨即將流液口殘留液排出。
A.2.1.5 將被檢吸量管內的純水放入稱量杯后,稱得純水質量(m)。
A.2.1.6 在調整被檢吸量管液面的同時,應觀察測量筒內的水溫,讀數應準確到
0.1℃。
A.2.1.7 按7.3.5.1衡量法計算吸量管在標準溫度20℃時的實際容量。
A.2.1.8 對分度吸量管除計算各檢定點容量誤差外,還應計算任意兩檢定點之間的最
大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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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中可以看出,對于“半容量”和“1/10容量”的檢定,排出水的體積都是從半容量~流液口算起。
我的疑問是:對于零點在上的流出式分度吸量管(就是我們日常最常見到的),當只需移取部分溶液時,大家一般都是先把彎月面調定在零標線,然后再放液至目標體積,例如用10mL分度吸量管移取5mL溶液,一般都是先把彎月面調定在零標線,然后放液至5mL分度線;而不允許先把彎月面調定在5mL分度線處,然后完全放液至流液口。-----我們老師是這樣要求我們使用分度吸量管的。
這樣看來,對于半容量檢定時的放液方法,和實際使用時有所不同,這樣不是有問題么?難道是我們老師要求的使用方法是錯的?
請大神評價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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