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es 發表于 2021-1-29 16:08
假設有一個實際測量,對一個被測量重復測量得到6個觀測值分別為:2.4, 2.3,2.6,2.7,2.5和2.5,于是按照公 ...
看來,是您本人對"經典測量理論"有所誤解了?
先不說您刻意將計算式左邊、大家都用某個符號表示的"均值"換成具體數值的表達方式是否合適,就試著說說"經典測量理論"是如何處理這6次重復測量數據的:
我說的所謂"經典測量理論",是指未用"不確定度"時的"理論",那時,對于"測量結果"的處理,首先必須"明確"這"被測量"是"常量"?還是自身取值(真值)有散布的"隨機量"?
若是"常量",那么,重復測量幾次、哪怕只測量1次,都是有意義的。它的"測量結果",只會給出一個"測得值"及其"可能測量誤差限",不會去求"被測量"的"標準偏差"之類,而那"可能測量誤差限",也不會用這寥寥幾次的"觀測值"散布數據來"計算",應是用"事先(或事后)了解"的"測量系統(方案)"的"計量特性數據"來"估算"("認真"一點,要分所謂"系統"與"隨機",且會適當考察"隨機"指標值與"觀測值"跳變幅度之間是否"般配",從而"判斷"這幾次"測量"是否正常?)。……沒有地方會出現對一個已知數值求"數學期望"、"標準偏差"之類的表述。
若被測量是"隨機量",那么,只重復測量6次應該是不夠的。……(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