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10-15 13:37 編輯
你是從哪里搜來的“校準屬于工業計量”?農業、商業領域都沒有校準了嗎? 說的是檢定與校準,你卻說法制計量與工業計量,純屬偷換概念; 自己爬上22樓去看看清楚,到底是誰先扯出來的“法制計量”和“工業計量”。我說從法制性的角度說,在當下的檢定與校準僅僅是法制計量與非法制計量的區別。有錯嗎?這偷換什么概念啦?你自己有沒有偷換概念? 地方檢定規程與地方標準雖同屬地方標準,但其性質不同,出具檢定證書需要先計量建標經過考核合格,并經過計量行政部門授權才能出具檢定證書,其計量行政部門的授權區域也只是其市場監管范圍內,計量授權證書上的授權區域是明確的,這個難道你不知道? 以第三方身份,向社會開展非強制檢定和(或)校準技術服務,出具校準證書,除了可以通過CNAS能力認可外這一途徑外,難道不需要通過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授權嗎?既然需要通過授權,你要不要先建立所開展的檢定/校準項目的計量標準,所建計量標準要不要通過上級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既然國家和本行政區域都沒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異地的檢定規程技術上能夠滿足本地區開展非強制檢定/校準的需求,你又是根據什么法律法規的哪一條哪一款之規定,禁止當地的計量技術機構依據該異地的檢定規程建標? 除一些國家級的計量機構是授權區域是全國范圍外,其他基本都是本省或本區域,你一個地方檢定規程能到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去申請授權區域為全國? 我什么時候跟你說了要在全國范圍內授權呀?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授權,哪條法規說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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