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5-21 20:16 編輯
您所說的情況,不能說不代表相當一部分人的想法。但現在是技術討論和交流,我們只能從技術上更深層次更具體的去分析其合理性。我也知道有相當多的檢定人員都不會去深入思考,基本上都是COPY主義、拿來主義(這是我接觸眾多檢定員的切身感受)。我以前也與幾位力值專業的計量檢定人員研討過這個問題,細究起來,你所考慮的這種評定方法只是考慮了使用不同的器具對不同的參量進行測量這一“測量設備間的不相關”,而不是“參量間變化的相關性”。后者只能通過“相關系數”和“協方差”來確定。 其次是測量方法的不同,也會導致評定方法各異。如果位移L和時間T兩參量是固定其中一個參量(只測量一次),重復多次測量另一參量取平均值。這種情況忽略其相關性也可以說得過去,但也絕不是簡單到僅僅用測量設備的MPE,去套算出一個全世界所有試驗機都一樣的所謂“橫梁位移速度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與被校對象無關)。 如果是在不同的時空點同時測量兩個參量,同步采集L和T,獲得兩組數據t1、t2、…、tn,和l1、l2、…、ln,從而得到v1=l1/t1、v2=l2/t2、…、vn=ln/tn。此時完全符合JJF1059.1第4.4.4.1條b)款之規定,可以應用公式(36)和公式(33)求得“相關系數”和“協方差”,再應用公式(23)求得uc(v)。但值得提醒的是,此處得到的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并非最終的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它僅僅是由“測量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分量之一,與被校對象自身的性能強相關),另外一個分量則是由所使用的位移測量設備(千分表)和時間測量設備(電子秒表)引入的分量合成得到(分量之二)。此分量合成時就可以如您所說的忽略“兩器具間的相關性”,視其為不相關。當有上級證書給出的“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時,可以直接引用進行評定(這是真正具有“量值溯源性”的不確定度,表明最終測量結果只與該千分表和電子秒表關聯,而不是其他千分尺和秒表校出來的)。如果沒有上級機構給出的“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偷懶的辦法就是用最大允差MPE去套算出一個“不確定度極限值”(但套算出來的不確定度并不具有“量值的計量溯源性”,因為用任何一把合格的千分尺和秒表都是這個值,并不能做到與所使用的千分尺和秒表進行唯一性關聯綁定)。由這兩個分量(分量之一和分量之二)合成得到的最終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個人認為才是定量表征橫梁移動速度離散程度的“校準結果的合成標準不確定度”。 個人之見,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