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樓這位學術無賴的確就是欠罵。我不敢談及使用量塊對卡尺的檢定活動,你敢嗎?卡尺的“示值重復性”檢定需要進行5次測量,你告訴大家,怎么用你那“Y=X”測量模型,對同一輸入量值X進行測量,獲得5個不同的輸出示值Y?搬出測量茶杯直徑這么一個對未知量的測量過程出來閑扯,它與卡尺的檢定是一回事嗎?這樣的測量模型還用得著你來宣傳嗎?24樓最后那張截圖證據你怎么不繼續(xù)反駁呀?你不是搞了一輩子幾何量計量嗎,無賴,怎么到現(xiàn)在喉嚨被鬼掐啦。 但盡管如此,也非常令他遺憾,在CNAS-GL026:2018給出的全部12個“校準參數”不確定度評定實例中卻無一外加修正值引入不確定度分量的。在“檢測參數”不確定度評定實例中,的確有分析“修正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的,但之所以評估“修正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都是因為準確性的要求而將修正值作為了“輸入量”之一,寫入了測量模型中。測量模型中凡“修正值”沒寫入輸入量的,絕不能添油加醋地額外評估修正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不確定度必須按測量模型中輸入量的情況評定分量,沒有輸入量的不能另行隨意增加標準不確定度分量的個數。 我明明問的是“評估‘校準值的不確定度’時,是否考慮了被校對象的不確定度分量。”此人卻東扯西繞答非所問扯什么“修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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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1 22:03 上傳
人家評定“校準值的不確定度”時,校準值(輸出量)的測量模型中有沒有將被校對象的“示值重復性”作為“輸入量”列于等號右邊呀?符不符合JJF1001第5.33條“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定義注釋3所說的“示值、修正值或影響量可以是一個測量模型中的輸入量”的表述???按照你這位“學術無賴”的說法,可能嗎?你不是說只有“示值誤差”的測量模型(E=示值Y-標準值X),被測對象的不確定度分量才會出現(xiàn)在“測量模型”的等式右邊作為輸入量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嗎?你不是有膽量說嗎,按照你的邏輯,把CNAS-GL026:2018《無線電領域測量不確定度評估指南及實例》中校準值的“測量模型”列出來給大家看呀。我料死了你沒那個膽敢亮出來給大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