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機構出具的《檢定證書》,通常不會給出“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除非檢定規程有要求。客戶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有三種方式:1、在與上級機構簽訂下廠檢定委托合同時,就向承檢機構提出該需求和理由;2、以校準方式溯源,讓承檢機構出具《校準證書》,得到《校準證書》后自己做計量確認;3、向承檢機構索要檢定原始數據自己評估“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該法屬事先未與承檢機構約定,事后補救的舉措)。 我7樓已經說了,現在關鍵的是看試驗機的“有效分辨力”,而不是試驗機的所顯示的“分辨力”。現在有許多試驗機的控制系統軟件可以自己設置,想要看幾位小數就設置幾位小數,而實際的“有效分辨力”并沒有那么高。例如,設置5位小數,實際上小數第3位就在跳變,后兩位可以說是無效的。 您1樓的問題6說:1級精度試驗機示值誤差±1%,相對分辨力為0.5%,這是《電液伺服試驗機》JJG 1063-2010上的要求。而設備廠家的技術合同上是分辨力優于10N。那么能以分辨力10N來使用嗎?如果換算到相對分辨力,遠優于0.5%。如果分辨力是10N,那么可以反推,該試驗機的測量下限就是2kN,2kN以下是保證不了1級準確度的。 《檢定證書》雖然沒有給出“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但通常都給出了各檢定點的“實測值”,我們完全可以依據所給出的“實測值”的小數位數,來確定哪一位小數位是欠準數,記錄時只要記到該位足矣。《校準證書》盡管給出了“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但這個不確定度是以“相對擴展不確定度”的形式給出的,而不是以絕對量的形式給出的。它表征的是“示值相對誤差”的不確定度,與“示值相對誤差”的小數位數對齊。所以說要記錄到小數哪一位,完全可以根據《檢定/校準證書》給出的“實測值”的小數位數確定。 順便提一下,“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與“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就是同一個東西,它定量表征的就是被校對象(本主題就是您的試驗機)所復現的量值的可靠程度,而不是某人所說的“用來評判他們的測得值能否用于該準確度等級判定的指標”,后者是上級機構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即上級機構在常規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最小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只要它滿足量傳的要求,就可用于評判被檢定/校準對象的檢定/校準結果是否滿足被檢定/校準對象的準確度等級),而不是日常常規被校對象“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 至于您使用該試驗機對下一級被測對象進行測量,用測得的力值來求得強度,那么您的測量模型與上級機構校準的測量模型是不一樣的,您的輸出量是“強度”,“力值”與“截面積”是輸入量。您必須根據您的測量模型,來求得各輸入量的傳遞系數,然后再根據各輸入量和影響量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進行合成,得到輸出量“強度”的“合成標準不確定度”。計量院的證書給出的不確定度,僅僅是您用該試驗機進行下一級測量,由測量設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即“力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千萬不能將其視為您的測量結果(強度)的不確定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