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0-22 18:18 編輯
13樓sirchen量友曬出的國家質檢總局2017年第78號公告的標題及正文內容清清楚楚的表示“編號是JJG1140-2017”,“名稱是工業分析儀檢定規程”,這個“名稱”包含了“書名”和“類別”,采納的是10樓所說的“不提倡加書名號”的方案,而你自作主張變成了《工業分析儀檢定規程》,還大言不慚地用描紅的方法突出,唯恐人不知,請你去13樓拿著一萬倍的顯微鏡找一找,你的書名號在哪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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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14:00 上傳
睜大你的眼睛看看清楚上面這幅13樓的原帖截圖,這些標紅線的地方是不是公告的標題和正文的內容啊?這到底是不是書名啊?JJG1147-2017的封面上“檢定規程”四個字在書名里嗎?你把封面截圖曬出來給大家看看。到底是誰在這里選擇性眼瞎呀?你怎么這么不要臉呀,無時無刻不在論壇里節外生枝、無中生有、造謠誣陷。真的是很欠罵。再看看國家質檢總局官網的公告吧,是不是要為你找一臺電子顯微鏡來給你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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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14:0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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