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改不了吃屎”就如同這位“學術流氓”改不了“攪屎”是一個道理。一個毫無學術道德底線的人,還好意思在這里擺地攤開講政治課。哪位量友有興趣聽這位“學術流氓”自拉自唱主持的“開講了”欄目呀?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自己滿屁眼都是血,怎好意思將“馬應龍痔瘡膏”的廣告往頭上貼。 97樓大篇幅地復制粘貼以顯示其耗費精力提供了證據,其實對于本主題帖有用的并不多,“量綱為一的量的測量單位和值均是數,但是這樣的量比一個數表達了更多的信息”算得上有用的一句,只不過97樓只把前半句作為突出框住,而對后半句卻刻意不加紅框,目的是以利于他的狡辯。 復制粘貼的證據哪句話不比你這位信口開河自拍腦袋說出來的屁話有用啊?突出框出的意思,乃強調“測量單位”和“值”是兩個數,且前者是純數字符號“1”,不表示量的大小。哪句話是“狡辯”呀“擰種”? 而另外一個“在某些情況下”(用于平直度測量和水平儀的分度值的情況下),平面角的計量單位就應該“或表示為商”m/m。 “在某些情況下”,量綱為一的量的測量單位“表示為商”的例子非常之多,例如毫摩爾每摩爾(mmol/mol)、微克每千克(μg/kg)、毫米每米(mm/m)、毫升每升(mL/L)、……,比比皆是,它們分別是10-3、10-9、10-3、10-3,……。但同樣的三個數字10-3卻完全不能相等,因為前面表示1 mmol/mol,第二個表示1 mm/m,第三個表示1mL/L。“這樣的量比一個數表達了更多的信息”,真實含義就在于此,只強調這種單位是個“純數字”,否定SI導出單位的“商”的表示形式是SI單位的說法是可笑的,是對SI導出單位也是SI單位,否定詞頭與SI導出單位的組合單位也是SI單位的否定。mol/mol、m/m、L/L是“表示為商”SI導出單位的表述方法,mmol/mol、mm/m、mL/L則分別是它們的十進分數單位,也是SI單位。 “m/m”這叫“商”嗎?“3/6”也叫“商”嗎?那運算結果0.5叫什么?那“2×3”是不是也叫“積”呀?你的數學是跟誰學的?這不就是大糞澆(教)屎嘛。JJF1001第3.8條“計量單位”定義的注4:對于一個給定量,“單位”通常與量的名稱連在一起,如“質量單位”或“質量的單位”。你瞎了眼看不見嗎? mol/mol、m/m、L/L這三個是導出單位嗎?哪里見到過這樣的導出單位?連導出單位的構成規則都拎不清楚,還好意思在這里說教。眾所周知,以基本量相應的因子的冪的乘積所組成的表達式謂之“量綱”,任何一個基本量在量綱中只出現一次。任何一個導出單位,都是由不帶詞頭的“基本單位”和(或)“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的冪的乘積所構成。如果將“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進一步拆解成七個“基本單位”,則“用基本單位表示的導出單位”中的任何一個“基本單位”,都只能出現一次,與它們各自的量綱表達式完全對應。如:扭矩的基本導出單位符號為“N·m(牛·米)”,量綱為“ML2T-2”,用七個基本單位表示的導出單位符號為“kg·m2·s-2”。功和能的基本導出單位符號為“J(焦耳)”,量綱與扭矩的量綱一樣,為“ML2T-2”,用七個基本單位表示的導出單位符號也同樣為“kg·m2·s-2”。“混九規”拎清楚了嗎?請“混九規”將自己所說的這三個“規氏導出單位”的量綱表達式寫出來給大家看看。
GB3102.1-1993《空間和時間的量和單位》關于量綱一的量的單位說明(見93樓截圖5)就已清楚的表明,沒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不使用詞頭,而是用10的乘方代替詞頭。“折射率”和“雷諾數”兩個示例的結尾,都有一個沒有寫出的“測量單位數字符號1”。“×”號后面的“1”和“103”這兩個商,均起到詞頭的功能,表示量的大小,根本不是“測量單位”。而未寫出的“數字符號1”,才是真正的“測量單位”。對此,這位“學術流氓”哪里拎得清楚啊!
例如水平儀分度值的計量單位,盡管1m/m=1rad,人們卻寧肯使用mm/m,也不愿意使用mrad,因為在使用水平儀實施測量時,使用單位mm/m比使用mrad方便得多。 方便就合理合法啦?“斤”、“兩”這些計量單位的使用,不比“0.5kg”、“50g”來得方便嗎?“攪屎棍”是不是又可以將“斤”、“兩”視為“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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