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7-4-6 10:06 編輯
- 不確定度體系的弊病與錯誤(6) 混淆手段與對象 - 史錦順 - 9 手段與對象的區分 一個巴掌拍不響,測量計量必然有手段與對象兩個方面。 測量的目的是求得被測量的量值。被測量是認識的對象。測量的工具是測量儀器。測量方法、測量儀器是測量的手段。計量的工具是計量標準(包括附屬設備,下同),計量的對象是被檢儀器。 - 區分兩類測量,區分對象與手段,在測量計量中十分重要。 物理量的變化遠小于測量儀器誤差時,是基礎測量(常量測量),測量誤差范圍由測量儀器誤差決定;測量儀器誤差遠小于物理量的變化時,是統計測量,偏差范圍由物理量的變化決定。隨著測量儀器精度的提高,統計測量越來越多。
- 還有一種情況,介于二者之間,物理量的變化與測量儀器的誤差相差不多,不能忽略其中的一個。用差分法表達如下。
設物理量為L,物理量的變化為ΔL變;測量儀器的絕對誤差為Δ測,測得值為L測,測得值總偏差為ΔL總。
L測 =L+Δ測
L= L變+ΔL變 Lo+ΔL總=Lo+ΔL變+Δ測
ΔL總=ΔL變+Δ測 注意到誤差與變化量都是可正可負的,這樣,其范圍是 +|ΔL總| =+(|ΔL變|+|Δ測|)
-|ΔL總| =-(|ΔL變|+|Δ測|)
簡寫為
ΔL總=±(|ΔL變|+|Δ測|)
表為相對誤差形式,并將相對誤差表為絕對值,有
δL總=δL變+δ測 (6.1)
- 根據(6.1)式,可劃分出兩類正常測量,以及一類特種測量,稱混合測量。 第一類:基礎測量。物理量變化δL變可略,總偏差范圍δL總等于測量誤差范圍δ測; 第二類:統計測量。測量誤差范圍δ測可略,總偏差范圍δL總等于統計偏差范圍δL變; 以上兩類測量是正常測量。而基礎測量與統計測量交叉的情況,稱混合測量?;旌蠝y量的總偏差范圍由測量誤差范圍與量值變化范圍合成,簡易而保險的方法是取絕對值之和。 - 有些測量,例如物理常數的測量,不必有時也不可能區分是測量誤差還是物理量的變化,這可稱為“不確定度”。(1971國際物理常數。注意,這里的用法與GUM不同。) - 現實的測量,有特定的對象與目的。 第一種測量,被測量是常量,要求準確知道被測量的量值,測量儀器的誤差決定了測量的誤差。測量誤差滿足要求,就是有效的測量。 第二種測量是認知被測量的量值及其變化情況,此時所用儀器的誤差應該可略,如果儀器誤差與被測量的變化數值上差不多,就達不到認識“量值變化量”的目的,就是無效的測量。 - 除物理常數測量等特殊測量以外,有效的測量,不能是混合測量。而不確定度意義下的測量,不區分兩類測量,都是混合測量。這種測量混淆對象與手段,其表達結果都錯了。 - 10 不確定度體系關于對象與手段的混淆 10.1 關于A類評定的除以根號N 不確定度概念,是描述誤差的概念,還是描述量值變化的概念?似乎二者都包括。GUM符號表中的Y,既可以是被測量量值(客觀值,即真值),也可以是隨機變量。σ除以根號N,僅對隨機誤差可以,而對隨機變量是不行的,隨機變量的表征量是單值的σ。 - 10.2 A類評定的作法 用測量儀器重復測量被測量,得系列測量值Mi,按貝塞爾公式計算σ。這種重復測量,即可能是基礎測量,如用卡尺測量檢驗加工機械加工件的尺寸;也可能是統計測量,如用標準電池檢定電壓表。什么是對象,什么是手段,在不確定度體系下,是混沌的。表達也就出錯。 - 10.3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中的所謂“人、機、料、法、環” 直接測量的誤差,取決于測量儀器的誤差。方法誤差、環境因素的誤差都包含在儀器的正常使用方法、正常使用條件的規范之內。正常人的視差也包括了。值得議論的是“機、料”兩條。測量中,機就是測量所用的儀器,由儀器決定測量誤差是當然的。而“料”是什么?測量中,只能理解為“被測量”。把被測量的變化、算成測量誤差,就是混淆了兩類測量,混淆了對象和手段。 - 10.4 計量的不確定度 在檢定、校準的合格性判別(或稱符合性聲明)中,都有決定待定區半寬的不確定度U95。該U95本是手段的問題,卻都包含了對象的因素。都錯了。 - 10.5 計量裝置的能力 評定計量標準的能力(CMC)要計入被檢對象的性能,是錯誤的。 - 10.6 在哪里可用? 不確定度體系的關于對象與手段的統一處理的辦法,僅僅適用于物理常數測量等極其特殊的場合。確有適用的地方,那是在測量計量金字塔的頂尖上。把不確定度的一套送回到它該呆的地方;不準它在測量計量的廣大的通用的領域中擾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