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常州市質監局計量管理處副處長丁紅芳(女)于2015年12月7日私自無憑無據向法院出具筆錄材料,認定我公司與用戶簽訂的合同標的物《稱重包裝生產線》屬于需要申請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事件,至今,我多次前往省市兩地質監局咨詢、請求相關法律法規及申請匯報、調查。但至今兩級質監部門依然是不調查現場實物、不接受我們提供更詳細的書面材料,依然采取的是單方面非常簡單、粗暴執法認定。給我們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名譽傷害?,F在我們通過江蘇政風熱線向您提供書面材料,我們唯一迫切希望能夠到我公司實地調查取證,給我們依法解釋對照。如果合法合理,我們會憑調查結論依法申請辦理。
首先我介紹下《稱重包裝生產線》的組成由:水平螺旋集料機、真空上料機、儲料倉、垂直螺旋給料機、皮帶輸送機、抽真空熱合機、縫包機、電氣控制柜、稱重傳感器和稱重顯示儀等多種不同功能設備組成,其中稱重傳感器 和稱重顯示儀我們是從國內合法生產廠家購買的,已經具備有《計量器具許可證》,該兩個標準產品是我們購買回來,屬于《稱重包裝生產線》其中的組成產品,是具有獨立工作,與其他的功能設備不相關,其他功能設備是根據用戶選配組成。事后我們向質監局提供稱重傳感器和稱重顯示儀的許可證給質監局,他們又不接受更不核實。
2015年12月23日我們向省質監局網站咨詢,貴局回復:型批產品是指屬國家依法計量器具(型批部分)目錄中的計量器具,生產線是由計量器具及其輔助功能設備組成,因此,型批僅對其中的計量器具部分實行許可證管理。該回復是在常州局向省局提出(常質監發[2015]140號的請示之前,給我們的依法公正的正確答復。但,該回復目前已經在省質監網上找不到了。
至今我們多次向常州市質監局素要該事件合法的認定依據,常州市質監局分管副局長紀唯強事后口頭答復(有錄音)該局沒有認定權限,并拒絕接受我們提供更詳細的材料解釋。讓我們去找省局,我們向省局行政審批處和政務窗口咨詢并申請,又被退回,讓我們首先需要對照國家總局145號公告,如果不屬于目錄產品,就不需要申請辦理。常州質監局讓我們直接去省局申請辦理,完全是讓我們去省局無理取鬧。更可笑的是我們向常州局分管計量的副局長紀唯強同志咨詢什么叫《計量器具》及計量法條款解釋?他回答我說:他不懂什么叫《計量法》。
我們于2016年2月1日向常州市質監局憑詳細的書面材料進行申請,而我們遞交了更詳細的生產線組成設備布置及所有圖紙、生產線設備各自工作錄像等詳細材料,質監局還需要讓我們去補充材料后才受理審核,還不是認定。據此證明,僅憑使用說明書是無法進行認定《稱重包裝生產線》是否需要辦理許可證,該許可證首先需要進行前期的型式批準,省局相關部門需要詳細了解并現場考核產品的運行后才能夠評價是否符合申請要求,頒發型式批準許可后,才正式提出計量器具許可證的依申請辦理。
由于常州市質監局一直不接受我們事后遞交詳細材料及要求調查取證,正好我們與新的用戶簽訂了1份相同的《稱重包裝生產線》合同后,我們生產制造完成后,常州市質監局于2016年3月24日派聯合調查組到我們公司現場,詳細進行查看該事件中《稱重包裝生產線》的組成,我們并當場按照調查組要求,提供了生產線組成設備總布置圖紙及其中使用兩只屬于國家管理目錄中第13項《稱重傳感器》,第14項《稱重顯示儀》的合法計量器具許可證、外購證明等所有詳細資料,至今常州市質監局不肯給予我們任何行政決定及通知?,F在更是借口說是別人舉報我們無證經營,他們僅僅是到我們公司核實舉報,并不是檢查是否屬于許可證事項。但至今又給不出調查舉報結論。
因為現在我們與有客戶簽訂了相同的《稱重包裝生產線》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我們急需履行合同進行發貨。因此我們急需質監部門官方正確認定,才能夠將相同的稱重包裝生產線給用戶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發貨,目前已經延遲兩個月,用戶一直在催我們交貨。因此常州市質監局遲遲不給調查結果,嚴重影響了我們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損失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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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質監局自我舉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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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3 17:53 上傳
我們向省質監局自我舉報違法生產,至今又不敢來對我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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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省質監局給常州中院的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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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江蘇省質監依據幾頁使用說明書就能夠認定生產線屬于計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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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紅芳筆錄(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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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常州市質監局計量處副處長給法院證明我們的生產線屬于計量器具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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