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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日起,各組織考核單位停止受理計量檢定員考核申請。2016年9月1日起,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規定的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再受理《計量檢定員證》辦證、補證、復核以及變更等事宜。原由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可繼續作為具有相應技術能力的憑證和從事開展相應項目量值傳遞工作的依據。
二、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建立用于內部生產、科研需要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校準和測試工作,其計量檢定人員由部門、企業、事業單位自主管理。
三、我局將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研究修訂相關制度文件,將計量檢定員資格逐步納入注冊計量師制度進行管理。
四、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的決定,切實落實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加強后續監督管理,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解決和反饋相關問題,實現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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