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關注,現答復如下:
解釋: 這里說的系統誤差不能和隨機誤差合成大概是指的系統誤差不能與隨機誤差的標準偏差合成。 回復:這個已經跟其他網友談及,已經解釋,沒有異議。
第二階段:系統誤差的數值通過計量校準系統給出,作為改正數改正測量結果,這樣只存在精密度評價隨機誤差了, 解釋:改正后的測量結果大部分情況下依舊存在部分系統誤差。 回復:這已經是常識,這里只是對某些思維現狀的轉述,并不代表我認可,我的觀點在第四階段。
1)、計量校準系統憑什么能給出系統誤差的真實數值(計量校準系統的所謂真值又是誰提供的)? 解釋:計量校準系統是由量傳溯源鏈溯源到國家基準的。國家基準的真值是通過技術手段和國家行政力定義的 回復:我個人的看法已經在自己的觀點部分陳述。計量部門的所謂真值或標準器實際是測量結果或測量儀器,計量檢測部門也是干測量的,提交儀器誤差的測量結果。
2)、改正后的殘差究竟應該歸類為系統誤差還是隨機誤差? 解釋:一般而言,改正后的殘差是既包括(殘余的)系統誤差又包括隨機誤差。 回復:怎么進一步證明您這種看法? 我認為這恰恰是第二階段的邏輯麻煩:如果仍然歸類為系統誤差,則等于又倒退回了第一階段;如果歸類為隨機誤差,則無法給出誤差類別轉化機理的合理解釋---一個“不遵循隨機分布”的系統誤差如何經過一次改正(即使微小的改正)就能把剩余的部分誤差轉化成為“遵循隨機分布”?正確度如何通過改正能轉化為精密度?
第三階段:未定系統誤差也是遵循隨 機分布,也有方差, 解釋:只要能說明白為什么未定系統誤差遵循隨機分布,一切就引刃而解了。 回復:關鍵要明白:所謂未定系統誤差也是測量出來的,是別人測量出來的,也有標準差評價。相關論文即將出版。
第四階段:這一階段的思維由我提出,目前還在推廣之中。這一階段思維邏輯簡單概括是: 1)、已定系統誤差是誤差的測量結果,是測量結果而不再是誤差(計量校準系統給出已定系統誤差值的過程也是測量過程,和其他測量領域實際是一回事,其測量基準甚至是其他測量領域所提供的,并不具備技術上的實質優勢地位。)。而且,一切賦予了確定數值的誤差(包括粗差)都叫誤差樣本,誤差樣本是誤差的測量結果,是測量結果而不再是誤差; 解釋:您這里略微有點偷換概念的嫌疑,或者說用了一個教大的概念覆蓋了一個較小概念。“已定系統誤差是誤差的測量結果,是測量結果而不再是誤差” ,您是想表達“已定系統誤差不是誤差”嗎?實際上已定系統誤差依舊是誤差,比如一般尺子,假如我們準確的知道它測量1m長度的系統誤差是1cm;現在這1cm不是這把尺子測量1m長度的系統誤差? 回復:單從語法上講,“誤差的測量結果”當然也是測量結果。 至于您說的1cm,當然也是誤差的測量結果,必然用于修正而歸并于最終測量結果之中。您非要說它是系統誤差,是因為您的思維一下還轉不過彎。
2)、未定系統誤差和隨機誤差沒有區別,隨機誤差也是恒差(測量結果與數學期望之差),這樣就不存在誤差類別問題了,自然正確度精密度準確度概念就應當廢除; 解釋: 這需要看站在哪個角度: 1)如果您站在只測量一次的角度看,它們沒有區別,都是恒差。 2)如果您站在測量多次的角度看,如果未定系統誤差和隨機誤差還沒有區別,那直接用測得值的標準偏差就可以估計了,何必分A、B類評定方法呢? 回復:即使站在多次測量的角度,最終唯一測量結果形成后,最終唯一測量結果與數學期望之差(所謂的隨機誤差)仍然是恒差,和一次測量沒有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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